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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文拟稿常用格式及办理流程的 通知
为严格公文管理,公司已印发了《公文管理办法》(河南延长发〔2013〕12号),但目前部分公文拟稿时仍不按照《公文管理办法》处理,随意性强。因此,这里对公文常用格式及办理流程重申如下: 一、公文基本格式 1、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正文内容为三号仿宋,除会议纪要外,文中一级标题可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可仿宋三号加粗。 2、公文层次依次为“一、”(一)“”“1、(”“1)”;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类采用“章”、“条”、(一)“”、“1、(“1)””层次。其中“章”用黑体,居中;“条”用仿宋三号加粗,后空两个字符。
3、公文正文内不要使用自动编号。 二、公文办理流程
1、公文起草、签批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办理。
2、综合办公室文秘岗负责公文格式审核、套发红头、编号及OA 上传。
以上仅列举常用格式,未列举的,参照《公文处理办法》处理。请各部门今后起草公文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如格式不符,文秘岗将作退回处理。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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