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2023-02-21 23:09:16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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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这足以证明中国古代具有极强的文明和科学水平,尤其是其独特的监察制度,为中国古代文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可追溯到西周,当时存在以四监、大司寇、监国等称谓的监察机构,其作用在于监督当局机关的执行工作,监督子国的行为,以防止官员的滥用,并保护贵族和佃农的权利。此外,还有市、县、镇,包括监察官、宰相、法官、诮官以及儒官、教官等称谓的官员。他们要检查各级官员的执法状态,对采取非法手段处理案件的腐败官员作出处理,并对公众做出必要的解释。随后,随着中国西周朝代日益健全并逐步完善其社会制度,也进一步发展了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到春秋时期,官吏派遣监察使者到处检查当地官员的向上执法状况,督促执法的公正,以确保各方的公正待遇。五邑审核除了执行监察,它还具备监督周国子民的职责,做报告国王的忠言。《论语》中有“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的论述,也揭示了监察制度的重要性:《礼记·大宗》中说,“长臣不监,校不得高下",这句话特别指出,没有监察的臣士,就无法正确对待上下等级的区别。

从唐代开始,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已经普遍使用,它通过各种手段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其中以宰、簿、舍、府、斥候、藩镇方阵等最为典型。宰监是皇帝的左右手,负责审查朝廷的重大案件以及统一重要政令;簿司是掌管妎掌·侍从·舍人职官百僚等级制度机构;又如“秦三端大梳"系统,乃是秦朝实施“查禁"政策的重要手段,用以检查官员的权限和职责,确保官员的可交换性和重要性,从而促使官员严格地构建和管控王朝的体系。这就是中国古代皇权至上的政治状态下,为自身稳固而对官吏进行内部控制和监察的有效手段。

自宋朝开始,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进一步发展壮大,特别是宋朝建立的“护境”制度以及宋、元、明、清朝发展起来的“朮役”、“把做”等制度,使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更加发达完善。此外,明朝还建立了宪报和宪门,宪报的主要作用是对国家首脑的行为进行检查,以防止私活,确保令制的有效实施;宪门是特别派遣的审判机构,主要负责监督诉讼案件,查处滥用权力、无视仁义、办事不力等重大案件。同时,还有执刑官、督政官、督萃官、御史官、监工官、户部金库官等,为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无论是保障官吏的可交换性,还是保障公正独立的司法权力,都显示出了其强大的约束力和完善的控制机制,为古代的文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它为当代中国社会制度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社会秩序恢复和社会安定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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