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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
答辩时间的有关规定
为了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规范管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对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作如下规定: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位论文的硕士生,其论文答辩可在第5学期或第6学期两个时间段进行。第5学期的答辩时间为:12月1日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学年第一次会议前2周;第6学期的答辩时间为:4月1日至6月20日左右。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博士生,其论文答辩应在第6学期进行。春季入学的博士生答辩时间为:12月1日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学年第一次会议前2周;秋季入学的博士生答辩时间为:4月1日至6月20日左右。
2.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不能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生可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日期为:9月15日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学年第一次会议前2周或4月1日至6月20日左右。
3.要求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在学习期限内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可以提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但必须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要求”的规定,用于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年(计算日期从研究生部收到开题报告之日起至申请答辩日止),否则不能安排答辩。 每学期具体答辩截止日期见研究生部学位办通知! 上海理工大学
二○○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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