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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民粹主义现象与分析
摘 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从整体上看,中国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都因此而受益。然而,与此成为对比的是社会人口中的不满、不平,以及一部分人的怨愤却日渐明显地成为一种令人瞩目的民粹化情绪。民粹主义是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反映了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所伴随着的贫富不均,以及公平正义的缺失。当前中国较为典型的民粹现象为网络民粹与群体性事件,究其原因与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社会的分化与固化、多元社会思潮的兴起、及其新媒体的出现密切相关。对此,必须加以积极的疏导,以缓解其带来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改革开放怨愤民粹主义社会转型
一、网络民粹现象与群体性事件
近年来,随着社会“仇富”、“仇官”情绪的酝酿、集聚和泛滥,群体性事件急剧增多。“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演化和蔓延,逐步呈现出向民粹方向演化的趋势。目前民粹现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网络的民粹事件或民粹言论,二是落实到行动的“无直接利益相关性”的群体性事件。这两种表现形式所内含的意见、情绪、利益诉求和思潮等在一定的条件下也会互相影响,互相转化。
(一)网络民粹现象
根据全球互联网统计中心网站估算,2000-2012年间的网民数量已由3.6亿人增长到24亿人,净增566.4%,相当于全世界34.3%的人口。1其中绝大多数网民是青年。截止2012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人,较2011年增长5090万人,其中20-29岁的网民占约30%。2这一群体生活阅历少,政治鉴别力较差,相对来说更具叛逆倾向,在网络行为取向上倾向于“价值合理性”而非“功能合理性”,他们的网络言论更容易情绪化和极端化。网络论坛、博客,以及近几年迅速普及的微博、微信都具有更新快、信息多、虚拟性、匿名性等特点,一方面极大地满足民众对话语权、表达权和参与权的需求,并形成一种平民参与政治的渠道;另一方面,网络恶搞、人肉搜索、炮轰打倒、传播不实之词等现象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常常演变成话语暴政。不容否认,网络已经成为当前民粹情绪传播的主要媒介,甚至产生了所谓的“新民粹主义”:“富人原罪论”、“炮打茅于轼”、“法学家江平遭受民粹攻击”、“杨佳上海警案”、“邓玉娇案件”等等都是在互联网言论的推波助澜中演变为典型的网络民粹事件。网络世界所产生的民粹主义不仅具有一般民粹主义的特点及其社会政治倾向,而且也具有自身独特的表现形式。传统的民粹现象由于孕育、传播、流传的途径和方式有限,其煽动性、影响力和波及面有限。互联网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民粹主义的运行规律,催生了一种以网络为媒介的非核心的新型民粹主义。由于网络沟通或交往具有不同于传统社会交往的独特性, 例如互动开放、全球性、自由表达、自由结社、构造和传播信息、挑战专业和官方的观点、瓦解民族国家认同,使得网络表达以其消弥现实社会中权力、财富、身份、地位等的差异而赋予了参与主体的平等性, 以其交往空间的
虚拟性而推动了个性的解放,以其采用的超文本形式而提高了沟通的效率。在这种以无边界、分散式结构作为存在形式的互联网所构造的平台中,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观点和意见, 从而构建出一个人声鼎沸、民情浩荡的公共舞台。与传统民粹主义不同的是,网络民粹主义具有明显的非核心性--信息的开放式传播使得每个传播者既可能是“人民”,也可能是“领导者”。如果说历史上的民粹主义带有地域性,那么在网络时代,民粹主义突破了地域限制而具有全国性甚至全球性的特点,因而造成的影响更大。相比传统的民粹主义,网络民粹主义的参与更为彻底、直接,因为它是分散型的,没有代表,没有机构,任何人均可以进行自由表达并可能获得无数人的回应。现实中的权威结构在网络中被彻底地颠覆,不分年龄、性别、经济状况、职业、社会地位等,几乎所有的差异均消失了,唯一的区别就是每个人的言论,只有那些吸引眼球、抓住心理的话题才能获得关注。这也是为什么极端的、偏激的甚至暴力性的表达容易吸引人们注意的重要原因。作为对社会不平等反映的仇富、仇官、反权力、反市场、反全球化等情绪,正是在这样一种网络环境中得到释放,并逐渐在网民的普遍参与中扩展成为与精英、政府和主流意识形态相对抗的民粹主义。
(二)社会群体性事件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不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以前的群体性事件多是与参与者直接利益相关的群体性事件,常见的有企业改组改制、国企解体破产、下岗失业、建设征地、旧城改造、拆迁、劳资纠纷等各类经济利益纠纷等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参与者多是直接的利益相关者。近几年,在与参与者直接利益相关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的同时,与多数参与者直接利益无关的群体性事件也日趋增多,如贵州瓮安事件、甘肃陇南事件、重庆万州事件、安徽池州事件、四川大竹事件、湖北石首事件、浙江玉环事件、江苏启东事件等都属于这类群体性事件。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在中国的群体性事件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1992年中国共发生群体性事件2000起,1993年剧增到8709起,1994年突破10000起,而1995年达到11000起,1996年增加到12000起,1997年发生了17000起,到1998年达到25000起,1999年共发生32000起,而到了2000年则高达50000起,2001年则为42783起,2002年发生51000起,2003年更是高达58000起,而且这个数字还在继续攀升,到2004年达到74000起,2005年中国群体性事件高达84000起。《瞭望》新闻周刊引用的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中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已经超过90000起。进入2007年以后,中国的群体性事件仍然没有得到缓解的迹象,反而呈现有增无减的情况。从总体来看,从1992年的2000起到2010年的10万起,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在20年时间里增长了50倍。
一般来讲,群体性事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级别:维权、泄愤及骚乱。维权是利益之争,一般把具体的利益作为行动目标,比如反对征地、拆迁等。这类行为政治性不强,具有很强的被动性,当事者的权益得到满足时,事件即会平息。泄愤多由突发事件引起,参与者一般与最初的引发事件无直接利益关系,而是出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心理,其行为最终转化成自己不满、愤怒情绪的宣泄,比如砸毁警车、政府大门等。这类事件一般有深层次的原因,其数量的多寡在很大程度上可作为衡量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指标之一。而骚乱事件的性质最为恶劣,
事件的对象进一步扩展至非利益相关者。比如全国反日游行中出现的打砸抢行为,这类事件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性极大,是最严重的一类群体性事件。一旦被少数敌对分子利用,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规模的社会动乱,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如果群体性事件仅仅停留于直接利益相关人的维权层次,那么,此类事件一般没有进一步民粹化发展的趋势;但一旦群体性事件中非直接相关利益的参与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同时又成为民众宣泄社会不满的缺口,那么就很有可能进一步演变为民粹事件,甚至会引起社会的骚乱。
客观而言,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民粹情绪,本应使社会底层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弱化贫富差距、减少社会不公等问题获得更多关注,但细看“广州增城事件”、“贵州瓮安事件”等近年来规模较大的群体事件,它们都是由小矛盾引发的大冲突,许多参与民众与事件并无关联,而是因曾经遭受过“不公平”的待遇,借机发泄长期积累的不满。这使本来合理的利益诉求极易变成一种破坏性、非理性的极端政治宣泄。对政府的尖锐批评常获得支持,理性分析问题的观点却易招致谩骂和攻击。3其中体现的极端情绪也成为当前的隐忧,需要得到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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