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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对云南少数民族妇女社会文化的负面影响
作者:陈军军 支国伟 陈明星
来源:《旅游纵览·行业版》 2014年第9期
陈军军 支国伟 陈明星
民族旅游的发展有助于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但民族旅游的发展同时也会对民族地区的社会文化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从事旅游接待的少数民族妇女,在文化和社会地位上都处于“弱势”,这与来自发达地区“强势”游客相比,很容易为适应外来旅游者的需要而不可避免地屈从于外来者的态度和价值观,从而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
学者对旅游影响的研究表明,发展旅游对旅游目的地,尤其是民族地区社会文化的影响有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两个方面。
不可否认,民族旅游的发展的确有助于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但民族旅游的发展同时也会对民族地区的社会文化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从事旅游接待的少数民族妇女,在文化和社会地位上都处于“弱势”,这与来自发达地区“强势”游客相比,很容易为适应外来旅游者的需要而不可避免地屈从于外来者的态度和价值观,从而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
一、民族文化的商品化导致传统的少数民族妇女文化被同化、变异和流失
相对于男性而言,少数民族妇女在与游客的接触中更容易使她们产生一定的羡慕或盲从于游客的心态。其突出表现就是对游客言行举止、穿着打扮、生活方式等的追求和模仿。由于旅游者的旅游行为具有暂时性、随意性和非真实性的特点,再加上很多少数民族妇女所受教育不多,文化素质不高,在与占优势的“异文化”交流的过程中就会可能受到蒙蔽,她们会盲目认为外来的文化就是好,从而不加区分地给予接受。这种盲目模仿旅游者的生活方式,接受其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结果会使本民族文化逐渐被外来文化所同化。
另外,在民族旅游中,来自游客的市场需求,“诱导”甚至“逼迫”当地社区的少数民族妇女,既要使自己的文化“精致化”或“精品化”,又要体现“特色”或“乡土性”及“民族性”,同时,还得使游客方便去消费和欣赏。于是,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妇女按照不同对象和要求进行各种变异于传统的活动。比如,一些传统的少数民族节日庆典可以根据游客的需求随时举行;由于市场的需求,原来由少数民族妇女手工生产的工艺品就会采用机器制造和批量生产,其结果就是在云南的丽江、大理、迪庆、西双版纳等著名民族旅游地都能看到雷同的,千篇一律的民族工艺品。
民族地区的居民为了获利尽可能多地在有限的时间里展示当地人经过筛选的文化。为了满足游客对本民族文化真实性的渴望,他们伪造他们的音乐、舞蹈、着妆、宗教等等。格林伍德认为,滥用“地方色彩”,并把它当作“引诱”,会损毁传统文化。通过出售地方文化,当地人或旅游操纵者虽然从经济上获得利益,但从文化上并没有获利。他甚至说:“文化商品化只需几分钟,而几百年的历史却毁于一旦。”如在民族旅游开发中,为了迎合各种旅游者的猎奇心理,使民族歌舞、饮食、服饰、住宅、祭祀、婚俗等能够开发的文化资源趋向商品化。旅游目的地的少数民族妇女在已经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惯的情形下,为了满足旅游者对其原汁原味的风俗习惯的渴求,仍不得不扮演“职业的土著”,将传统温暖化地“表演给旅游者观赏”。这些旅游产品不仅易于复制,降低其吸引力,而且过分注重文化的表演性,就会造成文化深层次内涵的忽视和丢失。
差异性是民族旅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少数民族地区鲜明的民族风情和独特的民族文化是发展民族旅游的基础。旅游者对异域文化和另类生活方式的追求,表现出了文化的商业价值。这使得旅游地有意识地挖掘和开发与旅游相关的文化资源。而刻意使本民族文化商品化以满足旅游市场需求的倾向,必然会加快当地社会文化的变迁。与此同时,大量的外来“强势文化”使“弱势文化”逐渐与之趋同。在旅游地内部刻意地迎合与外部文化冲击的双重作用下,传统文化会不断地畏缩、失真。传承会中断,最终将丧失。
二、民族旅游大众化导致目的地少数民族妇女所处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遭到污染
生态环境是旅游业持续发展的前提。随着旅游业的开发和旅游者的来访,旅游目的地的环境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变化。民族地区大多山清水秀,生态环境有较好的基础。尽管开发旅游已经被认为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环境代价最小的选择,但是在一些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地区,大量外来游客的蜂拥而至,依然会给当地社区带来多种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丽江古城近几年来水质不断退化,原因就是过多的客流量对水系自身的净化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在古城当地居民有着较为完善的古城用水公约,即有关水的习惯。例如,通过自家门前的溪流,在早晨8点以前只能洗菜淘米,12点以后才能洗衣服,下午2点以后才可以洗拖把;井泉从上游到下游依次为饮用水处、淘米处和洗衣处,决不能混淆。但是,许多游客往往不懂这些规矩,随手乱把垃圾扔进溪水里。一些外来客商不守规矩,厨房、客栈的生活污水也直接排入溪流。“旅游越发展,丽江越衰败”的担心并非危言耸听。
旅游目的地社会文化变迁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大众文化的崛起。在民族旅游市场上被商品化的“民族文化”,基本上是脱离当地居民原有的日常生活环境和生存背景而成为观赏和消费的对象的。也就是说,在旅游场景下,民族的或地域性的文化会被再生产成为一种可供游客消费的大众性文化,即从独具特色、富于个性的民族文化发展成为大众均可消费,且多少具有全球普遍性的大众文化。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奥格本认为,社会变迁主要是文化的变迁,导致文化变迁的因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发明、积累、传播和调适。当两种文化进行交流和碰撞时,处于弱势的文化必定受到影响。因此旅游不是造成传统文化变迁的主要原因,而主要原因是在现代社会中文化的交流和传播以及由此导致的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和融合。民族旅游“一旦开发到哪里,哪里的传统面貌就会急剧改变,从衣着、建筑到生活方式都迅速地与外来者趋同”的现象确实存在。西双版纳曾是云南旅游产业的一块“名牌”,但近几年来,一些旅游景点却出现了游客减少,旅游产业下滑的问题。原因除了市场竞争外,就是多年开发导致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流失太多。在曼景兰,外地客商逐渐取代当地的傣族居民,过度的商业化使“傣族文化”似是而非,半真半假,加上宰客行为频繁发生,结果导致出现游客减少的衰败迹象。在丽江古城相当一部分居民因不堪大量游客的干扰而陆续搬离,或为了获取一定利益把大量的店铺出租给外来经商人员,现在古城店铺约有70%为外来人员经营。原先富有特色的纳西族社区生活正逐渐被千篇一律的
旅游商品所淹没。越来越多到丽江旅游的游客实际感受到的“纳西文化”与真实纳西人日常生活关系不大。
民族地区长期以来信守着轻商,羞于经商,重德轻利和无偿待客的传统,但是,在旅游利润的诱惑下,部分少数民族居民开始见利忘义。无偿待客的传统礼俗也自然而然地分割成两部分:对亲属和邻里一般会尽量维持传统,而对来自外部的游客,则学会了讨价还价,甚至有的还会欺客、宰客。使少数民族在游客心中淳朴、善良的形象大打折扣。另外,由于旅游者和旅游地居民在经济收入方面的差距,一些民族旅游地会出现诸如抢劫、偷窃、欺诈等社会问题。同时,旅游业的发展也为色情、赌博等行业提供便利条件,一部分少数民族妇女为了获得高收入而投入色情行业,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
综上所述,旅游对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妇女的社会文化影响犹如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无论是正面影响还是负面影响,都可能只是相对而言。这些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在不同的地区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不同的时期会有不同的表现。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民族旅游对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妇女的影响的双面性,对于推动民族旅游及少数民族妇女的发展十分重要。
(作者单位: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本论文由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沧源县旅游开发对佤族文化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3Y201)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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