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开业经营指南》,欢迎阅读!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开业经营
指南
一、严格管理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上岗前,要逐人核查健康状况,掌握疫情期间出行及聚会情况,确保健康状况方可上岗。暂缓从疫情高发地区来烟返烟人员上岗。
二、落实人员检查制度。每日晨午晚对从业人员做好体温及身体状况监测,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并上报。
三、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所有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按时更换,做好个人及住所的消毒卫生,经营场所要保持空气流通。
四、落实清洗消毒要求。配齐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洗消毒,桌面、门把手、椅子、收银台、地面等常接触部位要多次消毒,并公示每日消毒情况。
五、依法经营药械产品。从合法渠道购进药械,严格进行进货查验,做到索证索票。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陈列,按标签和说明书标示条件储存,禁止以次充好,禁止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所有商品必须分类陈列,落实明码标价,严禁囤货居奇、哄抬物价。
六、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出售退烧药、止咳药必须实名登记,建立包含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住址等内容的台账,并及时向所在村居委员会报告。不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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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网络代购等方式销售退热止咳类药械。
七、严格防疫经营秩序。经营场所出入口必须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群排队、聚集,未佩戴口罩和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顾客禁止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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