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法律自考科目》,欢迎阅读!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15 英语(二) 14 4 0167 劳动法 4 5 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227 公司法 4
7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8 0230 合同法 5
9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249 国际私法 4
11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2 5680 婚姻家庭法 3
13 0169 房地产法 3 考外语者,任选考3门,计9学分以上;不考外语者,须考完全部6门 14 0233 税法 3 15 5678 金融法 4
16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17 0263 外国法制史 4
18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B、C类考生须加考 20 5677 法理学 7 C类考生须 加考
21 5679 宪法学 4 22 0242 民法学 7 23 0245 刑法学 7
24 6999 毕业论文(实践) 0 不计学分
说明:
1、不考外语者须加考三门课程,即考完全部选考课程。
2、毕业论文(实践)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进行撰写与答辩。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学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和答辩。
3、报考类别
A类考生: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程)。
B类考生: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课程。
C类考生:其他专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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