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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编排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课表编排时间安排 1.教学单位确认开课计划阶段
即日起至2010年11月8日前,请各院、系、所依照各自教学主管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汉语文化学院、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所发通知中的日程安排,根据所辖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培养方案)确定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的开课计划,并仔细审核课程信息、考试信息和任课教师信息,做好上课学生人数的预测,填写《排课数据采集表》(本科教学请填写教务处发的《本科生教学任务书》交到教务处、研究生教学《排课数据采集表》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夜大生教学《排课数据采集表》交到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2.教学主管部门审核阶段
2010年11月8日~11月21日(第10-11周)教务处、研究生院、汉语文化学院、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应对《教学任务书》或《排课数据采集表》中的内容认真审核,并于2010年11月21日前将审核批准后的《教学任务书》或《排课数据采集表》的报送课表编排部门(主楼A区102室)。 3.排课数据整理、处理阶段
2010年11月22日~11月28日(第12周),教务处整理《教学任务书》和《排课数据采集表》,并将相关数据录入“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排课前的数据处理工作。 4.排课阶段
2010年11月29日~12月12日(第13~14周),教务处将根据各部、院、系、所提交的排课数据,本着“遵循教学规律、满足教师个性化教学要求,合理均布学生学习强度、高效使用学校教学资源”的原则,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编排课表的规定(试行)》(附件二)编排课表。课表编排过程中如发生对教学资源使用的冲突问题时,由课表编制部门与教务处、研究生院、汉语文化学院、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协商解决。 5.教学单位课表反馈及确认阶段
⑴.本科生课程:2010年12月13日~12月26日(第15~16周)为本科生课表调整阶段,课表编制部门将编排好后的本科课表初稿发到各部、院、系;由部、院、系依据开课计划认真核对课表编排是否有误,并分别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如果存在问题需要调整时,由部、院、系与课表编制部门协商解决。部、院、系在调整课表时涉及到开课计划的变动,必须经由本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核后填写《课程异动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批,后再交由课表编排部门做出调整。
因为本科生已定于年月日(星期日)19:00开始选课,所以所有本科生........2010.....12...26.........................课表的调整工作必须于月日(含)前完成。 ..........12...25..........⑵.非本科生课程:2011年1月3日~1月16日(第18周~第19周)为研究生、留学生、夜大生课表调整阶段,课表编制部门将编排好后的课表初稿发到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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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教学单位依据开课计划(培养方案)认真核对课表编排是否有误,并分别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如果存在问题或者需要调整,由各教学单位与课表编制部门协商解决。部、院、系、所在调整课表时涉及到开课计划的变动,必须由本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批后交教学主管部门审批,然后再交由课表编排部门做出调整。
研究生、留学生、夜大生课表的调整应在年月日(含)前结束。 ..............2011.....1..16..........
⑶.各院、系、所经过确认的课表须经办单位主管教学主管签字,并加盖部、院、系、所公章,交课表编排部门备案。 6.本科生选课阶段
2010年12月26日19:00~2011年1月9日(第17~18周)24:00全校本科生进入选课的正选阶段,具体选课安排另行通知。 7.课表审批、印制及公布阶段
2011年1月10日~1月23日(第20~21周),印制定稿后的课表,分发到各相关单位,向全校教师和学生公布,并同时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sctl.bnu.edu.cn/jwmis/)上公布。
二、注意事项
1.请各教学主管部门及教学单位积极配合,根据教学计划(培养方案)仔细落实本部、院、系、所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严格按照上述的日期表和流程完成各项工作,共同保障全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学秩序的稳定,以确保下学期课表在学期末如期印制,课表一经排定,将不做大范围的调整。
2.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填报排课所需数据,并确保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2010年月12月26日前如需变更本科生排课数据,请将需变更课程重新填写《本科生教学任务书》后上报教务处(注意只填写有变动的课程的排课信息,并注明交表日期),经批准后,由课表编排部门对课程信息做出变更。
2011年月1月16日前如需变更非本科生排课数据,请将需变更课程重新填写《排课数据采集表》后上报教学主管部门(注意只填写有变动的课程的排课信息,并注明交表日期),经批准后,由课表编排部门对课程信息做出变更。
2011年1月10日后需变更排课数据,请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课程调整申报表》上报教学主管部门批准后报送教务处,由课表编排部门做出相应调整。
3.由于学校教室资源有限,在课程安排时不可能完全满足各部、院、系、所任课教师对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的特殊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将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编排课表的规定(试行)》(附件二)所列规定处理。
4.《本科生教学任务书》的下载请浏览教务处主页(Http://jwc.bnu.edu.cn);《排课数据采集表》的下载请浏览教学服务中心主页(Http://sctl.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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