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校内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2023-01-29 20:09:26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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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大学校内学生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为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经费管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经费来源

校内资助经费是学校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从所取得的事业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设置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奖励优秀学生的专项经费。

二、经费预算

学校将校内学生资助经费列入学校预算,按照不低学校事业收入4%-6%的比例提取经费,设立学生奖励和资助专用基金,统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开支范围

校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自胜奖学金、学费减免、新生临时生活补助、送暖衣、孤儿学生生活补助和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

四、经费管理

编制学生资助经费预算;根据学生工作处编制的各项资助评审结果汇总表,及时将资助资金划转到受助学生个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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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账户;对学生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学生资助经费决算。

、发放流程

各类资助经费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评审发放,具体程序为:

1.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审通知,明确申请条件、评审程序、时间安排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2.各学院在学生中进行政策宣传,组织学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各学院组织申请学生所在班级(或专业、或年级)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明确的评议意见;

4.各学院对学生的申请及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认真的审议,提出建议资助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5.学生工作处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初评结果,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等级,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6.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学校资助学生名单和等级。

7.财务处根据学生工作处报送的资助学生名细表发放资助资金。

、监督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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