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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歼P2V(上)——我高炮部队击落国民党军P2V侦察机
作者:暂无
来源:《坦克装甲车辆》 2015年第8期
★窦超
使用劣势装备与配备优势装备的敌人作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作战的常态,并且贯穿于几乎整个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史之中。这一点不只是在革命战争年代是这样,就是到了建国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也是这样。建国之后,我军除了少数几次大规模的地面作战之外,还长期进行了国土防空作战。在国土防空作战中,我军在多数情况下仍然是以劣势装备与配备优势装备的敌人作战。这突出表现为我军长期普遍依赖二战时期技术水平的苏制防空高炮进行作战,少数几套“萨姆”2防空导弹系统只能用来对付高价值目标。在这种不利态势下,我军高炮部队仍然取得了相当好的战绩。1961年11月6日夜,发生在大连东北方向城子疃的、我军以老式高射炮击落国民党军P2V侦察机就是其中的典型战例之一。
作战背景
自国民党军败退到台湾之后,其长期利用美国提供的先进装备保持对大陆地区的高频度侦察行动。这其中国民党和美国是各有需求,国民党希望掌握人民解放军针对台湾海峡方面的军事部署情况,可以说是主要着眼于防止解放军渡海进攻台湾,而美国方面则更希望以自己提供的装备通过国民党军飞行员来获取大陆战略层次上的情报。在美国的压力下,国民党军不得不频繁执行针对大陆纵深地带的战略航空侦察行动。在这种行动中,国民党军使用的美制战略侦察机分为高空和低空两种类型(相比之下,国民党军针对我福建沿海的侦察行动主要依靠诸如RF-101这样的战术侦察机),高空型号主要是RB-57D、U-2,主要是依靠超出我方歼击机最大升限的飞行高度来规避我方打击;低空型号则主要是B-17G、P2V等,主要是依靠其良好的低空性能(飞行高度通常在200~300米,遇我机拦截则钻山沟,使没有地形跟踪雷达的我机极易撞山受损)在夜间入侵来规避我方打击。
国民党军自从其低空侦察机B-17G在1959年5月29日被我夜航战斗机击落后,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没有敢再以这种方式对大陆进行侦察。直到第二年的2月,才在换装P2V-7U型电子侦察机后再次对大陆纵深地带进行侦察。P2V本来是美国洛克希德公司于1941年研制的海军反潜巡逻机,后来这种飞机被改装成电子侦察机,即美国空军采购的P2V-7U型电子侦察机。这种电子侦察机名义上是美国空军订购的,实际上其使用单位却是美国中央情报局(CIA),然后再由中情局将飞机提供给国民党空军用于对大陆纵深地带进行战略侦察。实际上,这是一种美国提供装备、国民党方面提供人员、最终受益方是美国的侦察行动。P2V-7U型电子侦察机共制造了7架,主要提供给国民党空军第34中队使用(该中队即“蝙蝠中队”,基地在台湾新竹机场)。
P2V-7U型电子侦察机机长27.6米,翼展31.6米(呈平直状),机身高8.9米,其续航时间长达15小时,巡航时速300~340千米。该型机除了两台螺旋桨发动机外,还加装了两台喷气发动机,既可以以前者低速飞行,也可以依靠喷气发动机加速飞行,其低空飞行性能非常优越。除了低空飞行性能突出外,该机最大的特点是装有完善的电子设备,可以进行电子侦察和电子防御、干扰等作业。其中电子侦察系统包括侦察地面雷达部署和工作参数的被动侦察设备,以及可侦听我空地通话的宽频带接收机,在监听的同时可进行录音。该机还装有保证夜间飞行安全的AN/PS-23型全景式搜索雷达,能在300~600米高度上探测10千米范围内的地形情况,通过计算机与自动驾驶仪连接,可以实现自动或半自动驾驶。这样一来,既可以使飞机保持在
安全高度飞行,也可以保证在遭到我机拦截时钻入山沟后的安全(我机没有这样的设备,在山区进行追击时非常危险。我空军航空兵在拦截P2V的战斗中,曾因夜间撞山原因损失米格-17PF歼击机1架、改装用于拦截作战的图-2轰炸机2架,另有1架米格-17PF坠海损失)。此外,P2V-7U型电子侦察机还装有完善的电子防御和干扰系统。消极干扰方面,该机携带有3厘米玻璃丝和10厘米铝箔片,可以在地面雷达和机载雷达显示器上造成密集杂波,以达到淹没其自身反射信号的目的;主动式干扰方面依靠回答式干扰机进行,当其接收到我夜航歼击机机载雷达信号后,即经过调制发射一种高能量的反相信号,使我机雷达无法跟踪真目标而去跟踪假目标。加上该机垂直尾翼上还装有护尾器(应该是雷达告警机),可以警告飞行员后方有飞机追踪,以迅速采取机动措施加以摆脱。
为了提高P2V在侦察行动中对抗我机的能力,国民党和美国方面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侦察战术也有了一定改变:首先是采取定点低空或超低空进入大陆,然后低空实施侦察,遇到拦截时以积极干扰和消极干扰方式进行干扰作业,必要时进行机动以破坏我地面高炮的瞄准和摆脱我机的追击。美国空军还安排国民党军P2V机组到冲绳岛,与美军装有小型火控雷达的F-86、F-102战斗机(其雷达与我方机载RP-5型雷达类似)进行对抗训练,以提高后者对付我方夜航歼击机的能力。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国民党空军的P2V侦察机确实给我军的防空作战造成了严重的困难。总体来说,P2V的优势在于暗夜、低空、机动、干扰。
我军针对国民党军的高空侦察机主要依赖“萨姆”2防空导弹系统进行打击,而对低空侦察机则主要依靠装有早期雷达的夜航歼击机和地面高射炮进行拦截。与打击高空侦察机相比,在暗夜条件下打击低空侦察机更为复杂和困难。当时,我军可以用于在夜间拦截P2V的战斗机只有从苏联进口的米格17PF歼击机。米格-17PF歼击机是单座单发飞机,装有RP-5型雷达,具备较强的夜间截击能力。但是,这种歼击机只有1名飞行员,既要兼顾飞机的驾驶和飞行,还要兼顾雷达系统的操作,然后还要完成武器系统的瞄准和射击,精力不敷分配,加上没有地形跟踪雷达,因此在夜间山区地形条件下追击P2V有很大的风险,搞不好就会撞到山上机毁人亡。从飞行性能来看,米格-17PF歼击机飞行速度快,巡航速度超出P2V近一倍,达到600千米/小时,速度差大再加上机载RP-5雷达在低空作用距离只有4千米左右,所以从进入P2V机尾范围锁定目标到开炮,只有10余秒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飞行员要完成一系列的动作,一旦有所遗漏就会前功尽弃,飞机也会快速冲到P2V前面而无法进行攻击。在这一过程中,P2V还在不断释放干扰和进行机动,也就使我方歼击机的动作更为复杂,也更加难以顺利完成。地面高炮方面,经总参谋部批准,我军集中了陆军和空军的108个高炮营和18个探照灯连,组成16个高炮群,配置在P2V进入大陆经常使用的进出点和航路检查点设伏。但是,因种种原因高炮部队多次与P2V接战都未能取得战果。从1960年初到1961年10月底,P2V侵入大陆达44架次,我方歼击机起飞322架次进行拦截,高炮部队也多次进行拦截,但均没有击落敌机。如何有效地打击低空窜扰的P2V,已成为我军防空部队面临的极为紧迫的任务之一。
改进机动设伏作战方式
20世纪50年代末,我军高炮部队的主要装备基本上仍停留在抗美援朝时期的水平上。当时,我军装备的高炮主要是37毫米高炮和85毫米高炮,甚至还有部分更为老式的76.2毫米高炮,此外还有部分12.7毫米高射机枪可以用于配合高炮作战。其中37毫米高炮和85毫米高炮均为1939年定型生产的苏式装备(这两种高射炮均依靠目视瞄准,苏制1939年式37毫米高炮的我国仿制型号为1955年式37毫米高射炮,即55式37毫米高炮,当时也已经开始装备部队),对付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螺旋桨式飞机还比较适合,到了抗美援朝战争中对付新式喷气式飞机已经有力不从心之感,到20世纪60年代已经属于落后装备。至于1938年式12.7毫米高射机枪(即著名的“德什卡”高射机枪,我国仿制型号为1954年式12.7毫米高射机枪)也是二战时期的产品,苏制1938年式76.2毫米高射炮则是在俄制1915年式76.2毫米高炮基础上改进而成的。这些依靠目视瞄准的高射炮和高射机枪都不能直接利用雷达获取的目标方位
数据,在夜间只能依靠探照灯照射才能实施射击。我军要想依靠这些老式装备击落由美国最新科技装备起来的P2V侦察机,难度是非常大的。
自从我军高炮部队执行机动设伏打击P2V的任务之后,我军多次作战均未能取得战果。经过总结经验教训,我军发现主要是因为部队战备观念不强,战斗指挥不当,探照灯与高射炮之间的协同不好,很多时候开灯时间和开炮时间过早导致P2V及时进行机动逃离我方火力范围。此外,我军对P2V的活动规律还没有完全搞清楚,高炮部队设伏地点不够准确,兵力分散导致火力密度不高,同时高炮火力控制范围也较小,容易令P2V机动脱离。1961年3月,我军召开了高炮作战会议,认真总结了几次失利战斗的教训,提出了“积极主动,机动灵活,近战歼敌”的指导思想。后来,部队又吸取了福建空军高炮105师在福州机场击落国民党军RF-101侦察机的经验,进一步坚定了信心并调整了高炮部队的部署。同时,空军根据总参谋部的指示,要求部队一定要压缩开灯、开炮距离,用“快速近战战法”对付敌机的电子干扰和机动。
位于东北辽东半岛的我军高炮部队,早在1959年就派出了部分高炮部队进行机动设伏作战。当时,我军第一批派出高炮501团的2个营在辽东半岛的安东县大孤山地区展开,压在P2V进出航线上进行设伏。1959年12月2日夜,1架P2V从辽东半岛的庄河与明阳之间进入大陆,在东北地区盘旋了一圈,黎明前从大孤山的山岔子501团37毫米炮营上空离开大陆。但我军探照灯却没有照中目标,高炮营只得进行拦阻射击,打了127发炮弹均未命中,战斗失利。1960年2月1日,沈阳军区空军召开了作战会议,认为我方高炮部队进行机动设伏作战是正确的,之所以没有击落敌机是因为在组织指挥、探照灯低空照射和低空射击以及灯炮协同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如P2V飞来时,目标指示雷达唯恐捕捉不到目标,而过早地加高压以致敌机很早就发现我军雷达正在追踪它;探照灯只怕照不中目标而过早开机开灯;高炮则一听到飞行爆音,不管有效与否就急于开火。结果是过早地暴露自己,使敌机有时间释放干扰并机动逃脱。
当年12月25日,空军召开电话会议,要求空军所有高炮部队都参加机动作战,打击P2V。第二天,沈阳军区也作出决定,再派出陆军高炮部队3个团和2个独立营配属空军指挥,以增大防空兵力。此时,击落P2V已经成为解放军防空部队的首要任务,在东北地区的陆海空军高射武器基本上都担负了打击P2V的任务。在增加兵力的同时,我军高炮部队也对兵力部署进行了调整。我军通过对P2V进入东北地区的活动规律进行研究,发现其每次从海上入陆时,都必经辽东半岛皮口以东地区,而大多数从碧流河、庄河、大洋河两侧地区进出。因此,集中兵力将上述地区堵住就成为消灭敌机的重要前提。为此,沈阳军区空军将其指挥下的8个高炮团和16个队属高炮营的兵力(共装备各种口径高炮377门、高射机枪138挺),以及6个探照灯连,集中部署于150千米宽的沿海地段上,同时以当地陆军部队的轻重机枪组成对空射击组,以加强低空火力,组成了高、中、低空多层绵密的火力网。各高炮部队还苦练“快速近战战法”和灯炮协同作战动作,达到了在3000米近距离上协同攻击的要求。此时,一切准备就绪就等P2V送上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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