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考核扣分制度细则(1)

2023-01-29 08:09:2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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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考核扣分制度细则



一、工作完成情况

1、未进行日常工作3分。

2工作时间未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扣1分。

3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走后门等现象,视情节轻重扣35分,部长级干 部监督不力双倍扣分。

4工作中出现疏漏、未达到日常工作标准,扣3分。

5工作中态度消极不端正,工作怠慢,给学生会造成恶劣影响的,扣3分。 6、检查工作结束后未及时在宣传栏张贴检查结果,扣3分。

7、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类材料未准时上交,从而导致有关部门工作 缓慢,效率低下的,扣3分。

8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不全面、不细致,视程度而定,扣13分。 9工作计划内容未落实,扣3

10工作总结中出现谎报,误报等情况,扣3分。

11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需要上交的材料格式不符合规定的,扣3分。 二、协调组织能力

1、部门在组织活动时活动目的、主题不明确,扣2分。 2、部门组织活动时无策划,活动结束后无总结,扣5分。

3、部门组织策划的活动内容对学院及学生出现消极影响,扣3分。 4、活动过程中出现懒散、不认真等现象,视情况而定,扣13分。 5、部门策划的活动举办的时间和地点对学院日常工作和学生学习、休息时间 造成影响的,扣3分。

6、活动开展中,组织存在失误多次更改时间、比赛方式、内容。扣3 7、对于活动开始时,对有关活动内容等,未向秘书处报备,就私自举行,造 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扣35分。

8、活动在开展过程中,不与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单干不友好等现象, 3分。

10、在校级活动中,不认真配合学生处、团委等领导组织的,扣除3分。 11、在活动中,学生会成员做出有损学院形象和有损学生会形象者扣除5分。 12领导组织无论要求哪个部门参与活动执勤,部门成员必须认真执行,高效


率完成,不能投机取巧,出现怠慢等现象,违者扣3分。 三、活动出席情况

1、学生会干部例会时,迟到、早退扣除1分。 2、学生会干部例会未到者且未请假者扣除5分。

3、学生会干部例会中不遵守会场秩序,有交头接耳小声议论等情况者, 每人次扣1分。

4、学生会干部例会中由于不遵守会场秩序,导致会议不能正常进行者, 3分。

5、各部门每周定期组织部门例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对部门工作进行总结 并布置接下来的工作计划,违者扣5

6、对于学生会活动,不积极参加,消极怠工,多次请假,扣3分。 7、学生会外勤活动,迟到、早退,扣3

8、学生会外勤活动,请假应出具书面假条,说明请假原因由所在部门部长 签字同意后交于组织部备案,不具备书面假条或事后补假条一律按无故 缺勤处理,扣5

9、在活动中,对于参与人员提出的问题,未及时解决个态度不好等情况, 3分。

10活动结束之后,学生会成员必须等其他人员离场后再离场,并打扫场地卫 生,确保场地恢复原样。未遵守者扣除3分。 四、奖励加分项目

1、获得市级比赛奖项视所得奖项,加25分。 2、获得省级比赛奖项视所得奖项,加510分。 3、获得国家级别赛奖项视所得奖项,加810分。

注:一、违反学校、学院规章制度,给学院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上报领导,由领导 研究决定对其进行处罚。

二、在学校及学院会议上点名批评的,部门扣5分,个人扣10分。



制度自颁布日起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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