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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陕食药监发[2013]22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10.22 【实施日期】2013.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工作的通知
(陕食药监发【2013】22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药品现代物流发展,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 》(国食药监市[2005]16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从事药品流通业务有关要求》(国食药监市[2005]318号,以下简称《有关要求》)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质认定。申请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的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应提交书面申请,按《有关要求》填报《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申请书》(见附件1),经所在地市 1 / 2
(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审核,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
下简称省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发给《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确认件》(以下简称《确认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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