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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抄袭处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生学术行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台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方式
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毕业设计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学生一人一账号,可进行有限次数的自行检测;学院和学校也可以进行检测。
二、检测时间
检测可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第一时间段:学生在申请毕业设计答辩前进行自检。
学生须在毕业设计答辩前二周内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并自行对检测结果负责。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在30%以下的论文方可申请答辩,否则不允许参加答辩。
第二时间段:答辩后,学院或学校对正式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进行抽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将被降级甚至直接被定为不合格。
三、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处理
学院或学校对答辩后正式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进行抽查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处理规定如下:
1.通过检测
文字复制比在 30% 以下(含 30% )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通过检测,但文字复制比高于25%的论文,不得推荐参评校级、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未通过检测及处理
情况一:文字复制比超过 30% 但未达到50%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原来被评定为合格的论文降为不合格;原来被评为中等及以上的论文要根据答辩组老师及指导教师意见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正式提交,再由学院或学校进行检测,若通过检测,则成绩降一等;若再未通过检测,则成绩直接定为不合格。
情况二:文字复制比超过50%,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直接定为不及格。 四、其他
本办法从2015届毕业设计开始实行,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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