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两级管理职能与权限划分

2022-11-05 23:21:19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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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两级管理职能与权限划分

一、学院职能与权限

人事处代表学院行使统筹管理人事、劳资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职能,其主要职能与权限是:

1.负责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养、引进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核定二级院系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工勤类的岗位数、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问的比例。

3.为二级院系开展人事、劳资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 4.负责组织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以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核上报工作

5.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名师人选的选拔工作和省、院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人选的选拔及培养工作

6.负责二级院系分配的宏观控制和审核工作 7.负责组织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和奖惩工作 二、二级院系职责与权限

二级院系负责人事、劳资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与权限是:

1学习、了解国家、省、学院有关人事、劳资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

2.依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本单位的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

3.依据学院年度教师引进计划,做好引进人选的考核推荐工作 4.根据部门年度教师培养计划,组织实施教师的进修与培训。

5.根据学院统一部署,负责做好有关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考核推荐工作,负责做好国家级、省级名师人选的选拔工作负责做好省院级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人选的选拔及培养工作

6.根据学院确定的二级分配原则,负责制定本单位具体分配办法,报学院审批后组织实施。


7.负责本单位人事、劳资和师资队伍建设的日常管理和有关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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