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党支部成立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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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党员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1、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由本次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2、本党支部中正式党员有被选举权,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未出席大会的党员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是在集中了所有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报请*I**街道党工委批复同意,提交本次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4中国***应选名额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5、选票上加盖印章方为有效。

6、大会选举时,到会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五之四,会议选举有效。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如果赞成,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如果不赞成,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如果弃权,不要书写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自己要选举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

7、大会投票选举后,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会议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会议选举无效,应


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整张选票上无任何选举符号的为弃权票。

8、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际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当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着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重新投票后,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在得票数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产生,也可以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并征得多数党员同意后,不再进行投票选举。

9、填写选票时须用钢笔(水笔)或圆珠笔,符号、字迹要清楚。

10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11、计票结東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报告选举结果时,按得票多少为序。

12、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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