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事项审查工作细则【模板】

2023-01-16 01:08:1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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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关于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一、 审查环节及时限 (一)审查环节

受理(窗口经办,0.5工作日)→特殊环节(专家评审,1工作日)→审查(村镇站现场踏勘,1工作日;村镇站审核,2工作日)→决定(分管领导、 窗口经办,2.5工作日)。备注:承诺时限包括特殊环节的时限。

(二)审查时限: 7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

(一)规划文本及图纸原件十五份(带至会议现场)设计文本内容及深度应达到建设部颁布《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规划管理的要求,设计图纸应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对应专业注册师资格章。

(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

三、具体环节审查内容及责任人员

(一) 受理:1.审查是否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2.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与办事服务指南所要求提供材料一致;3.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书面规范(如复印件是否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申请表填写有无缺项等)4.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收件受理并流转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岗位责任人:窗口经办人员

(二)特殊程序(专家评审):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及组织各相关部门、专家进行方案审查会议。 岗位责任人:村镇站

(三)审查: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审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岗位责任人:村镇站

(四)决定: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复核。由窗口经办人员出具核准意见,通过系统发送办结信息通知申请人领取调整的意见函。

岗位责任人:分管领导、窗口经办人员 四、审查过程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在收件时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材料和内容;

(二)初审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审批办件有问题需做补、退件处理的,应在该审批事项承诺时限的前半段时间内做出补、退件操作,并通知申请人。

(三)审批过程应依法依规,并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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