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欢迎阅读!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要求。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必须满足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位申请人发表(或被接收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
第二条 本要求中规定的“学术论文”是指以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第一导师不计在内)署名发表的研究性论文;“研究成果”是指以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获奖成果或GF报告等;“发明专利”是指以学位申请人为发明人排名第一(第一导师不计在内)的专利。
第三条 凡署名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或论文中署有导师姓名的学术论文,投稿前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并同意。
第四条 核心期刊是指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和《中国科技期刊统计源目录》等主要数据库中收录的期刊。我所主办的专业学术期刊可以按核心期刊计算。
第五条 不在上述要求中的期刊学术论文学术水平的认定或其他科研成果的认定,由实验室出具书面初步意见,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按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认定,研究生部负责备案。
第二章 发表论文成果要求
第六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申请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一般应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公开发表1篇(含已接受)研究论文。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的科研成果要求可以参照学术硕士要求,各实验室可制定细则报研究生部备案,并在学生入学前签署协议。
1
第七条 统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一般应在国内外本专业有关的核心刊物公开发表(含已接受)2篇研究论文,并且要求其中一篇被SCI或EI检索的期刊录用
第八条 硕博连读博士生和直博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科研成果要求。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一般应在国内外本专业有关的核心刊物公开发表(含已接受)3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并且要求其中一篇被SCI或EI检索的期刊录用。
第九条 会议论文被国际检索(SCI或EI或ISTP)系统收录的可以计算为1篇文章,但多篇会议论文至多只计算1篇。会议论文的学术水平确有争议者可以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报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第十条 论文发表在增刊上不计算篇数,被上述国际检索系统检索的可以计算。
第十一条 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硕士要求对待。
第三章 其他可替代发表论文的成果要求
第十二条 确因学科专业等原因,发表论文有困难的,可以专利、GF报告等替代论文数量,博士非论文科研成果至多可以替代规定要求论文篇数中的1篇论文。
第十三条 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并排名为前5名的,或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并排名前10名的,可以替代规定要求论文篇数中的1篇论文。
第十四条 从事涉密课题研究并在入学时进入涉密岗位的研究生可以以GF报告替代规定要求论文篇数中的1篇论文。但需提交GF报告办公室出具的审定表的复印件,原件自己留存备查,GF报告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并提交给科技处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 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3项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替代规定要求论文篇数中的1篇论文。
2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实验室可在此要求基础上就学位论文科研成果出台规定,不得低于本要求,可就具体的期刊目录等做出详细说明,报研究生部备案,并在学生入学时签定协议。
第十七条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如尚未按要求完成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但已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同意,可以申请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者可以办理相应的研究生毕业手续,待完成相应要求的科研成果,再实施其学位申请手续。
第十八条 本要求于2013年6月6日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
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3年6月6日
3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mk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