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基常识“抗辩权”考点汇总

2022-12-18 15:11:2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基常识“抗辩权”考点汇总》,欢迎阅读!
抗辩权,考点,汇总,常识
【常识】“抗辩权”考点汇总

今天总结一个民法典考点: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几组“抗辩权”的概念很容易混淆。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三、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四、做题方法

(1)先看是不是同时履行,如果是双方同时履行,不用管谁行使,都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2)如存在履行先后顺序,A在前履行,B在后履行,题目问A行使的是什么,那就是不安抗辩权;题目问B行使的是什么,那就是先履行抗辩权。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lTIG.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