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放心消费 诚信经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2-10-29 22:21:3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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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 诚信*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是推动扩 大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 诚信**全域创建,持续优化全省消费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消费者至上理念,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扩面提质,持续改善全县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二、工作目标

**年底前,全县所有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全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万余家,推动全县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进一提升,消费者“放心消费 诚信**”品牌效应初步彰显。

三、工作载体

以商场、超市、商店、药店、餐饮店、网店、生产企业等 市场主体创建为基础,以社区、街区、特色小镇放心消费创建为重点,推动所有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全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并在此基础上高层次高质量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一)开展放心消费社(街)区创建。各乡镇街区选择一批社区、街区、景区、综合体、特色小镇、专业市场集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不断扩大创建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市场监管所要加强摸排,掌握辖区以上主体底数, 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做到“应创尽创”。各相关单位放心消费街区、景区、综合体、特色小镇、专业市场培育名单(分乡镇街区)请于35日前报送县局消保科。


(二)加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在组织开展全面创建 的基础上,培育发展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导其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供优质服务、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建设、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运行等方面,以更高的标准要求树立行业标杆,并注重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推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1.督促经营者落实创建标准。指导和监督经营者对照相关 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标准,在质量、价格、计量、服务、售后、消费争议处理等方面严格落实法定义务,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明码标价、消费纠纷处理、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 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大力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原则上适合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的所有示范单位都应结合自身特点,实行无理由退货,引导经营者提升服务品质,推动消费升级。指导经营者按照《山东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相关要求,规范展无理由退货,注重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发动和督促引导

组织开展放心消费承诺践诺活动。市场监管所要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要求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引导发动全县所有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全部参与创建,实现创建活动全领域、全地域覆盖。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创建主体的宣传发动和指导规范督促其全面落实创建标准要求,在经营场所加贴“一店一码”,扎实开展创建。对全域创建工作任务和示范单位创建目标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实行定期调度和通报,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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