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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化发展
摘要: 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发展所起的作用日趋重要。本文分别从西方心理学者的研究,本土学者的研究,以及不同文化背景下不同的教养方式的角度进行比较分析和阐述,最后肯定在我国本土,以提高父母受教育水平为前提,采用民主的教养方式会有利于儿童的社会化发展。
关键词: 教养方式; 儿童社会化
儿童的社会化发展首先是从家庭开始的。在家庭中通过父母的影响及指导儿童获得了最初的生活经验、社会知识、行为规范。可以说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最早执行者和基本执行者,但在诸多的家庭因素中,父母的教养方式是影响儿童社会化发展的最重要因素,通过父母的教养行为,把社会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态度体系及社会道德规范传授给儿童,并由此构成了儿童社会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从本世纪40年代起,许多心理学家从亲子关系的角度探讨了父母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发展的影响,证实了二者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一. 西方心理学者的研究
最早的研究者是美国心理学家西蒙兹,他提出亲子关系中的两个基本维度:一是接受与拒绝,二是支配与服从,依此说明教养方式对孩子的影响[1]。研究发现:被父母接受的孩子一般都表现出社会需要的行为,如情绪稳定、兴趣广泛、富有同情心,而被父母拒绝的儿童大都情绪不稳定、冷漠、倔强并具有逆反心理倾向。受父母支配的孩子比较被动、顺从,缺乏自信心依赖性强;让父母服从自己的孩子表现为独立性和攻击性强。
美国心理学家鲍德温采用家庭拜访和观察家庭互动的基本频率的方法,重点研究了父母的宽容民主对儿童社会化的作用.他发现:采用宽容民主教养方式的家长,一般受教育程度较高,儿童在这种家庭中成长会形成爱憎分明的社会行为,如亲社会的攻击行为和领导行为,求知欲高、好奇心强并极具创造性,而限制不宽容的家庭的儿童则表现出了与此完全相反的特点。
霍夫曼等人研究了惩罚这一普遍性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他们把惩罚分为强制和“爱的回收”两种方式,强制是父母对儿童体罚冷漠地拒绝和剥夺及威胁等[1]。他的研究表明:强制的方式会阻碍儿童对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化,同时也会降低儿童良知的发展,因为强制会引发孩子的敌意,同时又提供了一种表达敌意的方式。“爱的收回”是一种心理上的惩罚方式,它表现为父母不理睬,孤立儿童,对儿童表示失望等。这种惩罚方式会导致父母与儿童的感情破裂,使儿童体验到对自身安全的威胁和焦虑感。研究表明:父母使用这种方式,会使儿童产生过重的内疚感,刻板而不是灵活地遵守社会行为准则。但他们的研究又指出:有着强烈亲社会行为和道德责任感儿童,其父母的惩罚常带有情感性,并伴有合理的解释,而且父母一般采用权威型的教养方式,以后的研究也认为“有适应社会能力的学龄前儿童(对小伙伴开朗热情、自信,对成人和善)的父母在孩子面前有着自己的权威,这种权威表现为给孩子制定严格的行为准则,同时也向孩子说明对他们加以限制的原因。
最近的研究也指出:父母的支持、奖赏指导和适当的反应,这些教养方式影响了儿童能力的发展,而对儿童的适当要求不但可促进儿童认知的发展而且还能促进其社会能力的发展,特别是当要求和对儿童的支持与反应结合时更有效。
二. 本土心理学者的研究
中国心理学家也对中国父母的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化发展的关系也进行了研究,华东师大心理系的桑标从1991年开始与日本横滨国立大学合作,进行了题为“亲子关系和幼儿性格发展的中日跨文化比较”的研究,探讨了两国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儿童性格形成的影响[2]。测验中,母子关系用“接受与拒绝”和“宽容 与严厉”两个维度;父子关系用“肯定与否定”一个维度,它表明在儿童心目中父母对自己的重视和认可程度。实验结果表明:上海母亲的宽容型教养方式比接受方式更能影响幼儿的独立性、积极性和自我评价的发展;而孩子
们心目中父亲肯定的形象更能促进儿童自我评价和自我控制的发展。但上海母亲不如横滨母亲宽容,可是接受程度却比后者高。上海父亲也不如横滨的父亲肯定。这与两国关于好父亲、好母亲的标准不一致有关。上海父母强调要爱孩子,关心孩子,应尽量满足孩子的要求,但不重视对孩子的尊重与理解,这实质上是一种以专制型为主的教养方式;而日本父母则把理解孩子、尊重孩子作为好父母的首要条件,他们的教育是介乎权威与宽容之间的。
关颖等人进行的“幼儿家长教养方式与儿童社会性发展”的研究表明:父母采取民主型教养方式有利于孩子的社会性发展,放任型教养方式虽然给孩子较多的自由,对孩子的压抑较少,有利于孩子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但孩子接受父母影响教育较少,对孩子是不负责任的[3]。在儿童社会性发展的最初阶段,采用这一教养方式,会导致子女社会性发展的不成熟,具体表现为儿童的情绪、情感、社会认知、对道德规则的遵守、同伴关系、自我意识等方面父母采用专制型的教养方式,往往是出于“为孩子好”的目的,对孩子过多干预,过分保护,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孩子自我意识的和自我教育能力的发展,不能收到预期的教育效果。研究发现:父母的文化水平和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知识的程度,是影响其选择家庭教育方式的最主要因素。
1995年北师大的林磊等研究了“幼儿家长教育方式的类型及其行为特点”,他的研究方法避免了以往心理学所使用的根据单一维度划分的作法,考虑了父母教养行为的各个方面,避免了划分上的绝对性,从溺爱性、专制性、放任性等5性,到不一致性、期望性、 拒绝性、和民主性七个维度,对父母的教育方式进行评价、定型,归纳出五种教育方式,极端型、严厉型、溺爱型、成就压力型、积极型。积极型的父母有较高的民主意识,尊重孩子的个性和独立性经常采用说理的方法教育孩子;严厉型的父母要求孩子绝对服自己,父母与子女之间缺乏情感交流,与积极型父母一样很少迁就和过分保护孩子;溺爱型父母则对孩子高度接纳便于迁就,很少有惩罚行为,成就压力型的父母对孩子有过高的成就期望,自身行为缺乏一致性;极端型的父母在七个维度上都有明显的不良倾向具有多重矛盾行为。他的研究表明:积极型的方式有助于孩子的个性发展,而其它类型则存在不同的缺陷。积极型的教育占40%,说明还有相当部分家长在教育方式上存在着一些不良倾向,会对儿童的社会化过程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指出父母的职业和受教育水平、特定时期的社会特征和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儿童的年龄、性别等特征会影响到父母的教育方式。
我认为:中国的父母,不仅要成为权威型的父母,坚定、自信、轻松而具有判断力,严格要求使孩子知道该作什么,不该作什么,孩子较少犯错误而受到惩罚,最重要的是,在这样的家庭里,父母应该让孩子感到爱和关怀,更多才用民主的教养方式,在此基础上培养出情绪稳定而乐观的孩子。
综上所述,父母的教育方式对儿童的社会化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儿童通过接受父母的教育方式给他们的教育影响,集成并获得了社会的价值观和传统的行为习惯,并为将来的发展做好心理上的准备,对于学龄前儿童来说,由于父母更多的教育、照顾他们,教育方式对他们的社会化发展的影响显得尤为重要。综上可知:母亲的受教育程度是影响他们选择不同教育方式的关键因素,这就提醒我们应提高母亲的文化修养,在家庭教育中才用民主的方式,加强对父母尤其是母亲的教育方式的干预工作,以便给孩子一个健康积极的身心发展环境,使学龄前儿童的社会化能够顺利进行,并为以后各阶段的社会化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美)W.古德著;魏章玲译:《家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6年 [2]. 胡振开:《教师实用心理学》,吉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3]. 周晓红:《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4]. 赵忠心著:《家庭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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