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2022-08-11 18:56:2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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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专业介绍:**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01年。1996年,分别创建于1970年的原**大学音乐系和河北师范学院音乐系合并成为新的**大学音乐系,并于2001年升格为音乐院。经过40多年的办学实践,学院综合实力已发展成为国内前列、省内办学实力最强的高音乐院系。学院现有教职工72人,其中专任教师61人,教授14人,副教授28人。在校本科生733人,硕士研究96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1000余人。我院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研究方向有民族音乐学、曲式与作品分析研究、和声学等12个,以燕赵音乐文化研究特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注重在深入研究音乐的形式与特点的基础上,探寻共同的艺术规律、形式逻辑和审美特征,进而揭示其与生命、生活和社会的关联

一、培养目标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能够适应社会要求、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音乐研究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具有多层面、学科的知识结构,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专门知识和工具性知识,具备严谨的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并具备一定的音乐表演技能。

(三)掌握获取知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艺术实践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

二、研究方向(专业代码********

民族音乐学、曲式与作品分析研究、和声学、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外国音乐研究、视唱练耳与教学研究、声乐演唱与教学研究、钢琴演奏与教学研究、手风琴演奏与教学研究笙演奏与教学研究、小提琴演奏与教学研究、琵琶演奏与教学研究



三、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一)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第一、二学年为课程学习及专业学习阶段,第三学年撰写学位论文。

(二)学习方式:全日制。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导师负责制,导师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自主性和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

(二)学术硕士生入学第一学期内,导师应在了解其知识结构、学术特长、研究兴趣、


能力基础等情况的前提下,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本人录入研究信息管理系统。个人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和研究学习的依据,也是对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个人培养计划应包括专业学习(及环节)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

(三)学术硕士生的理论教学采取课堂讲授和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教师在教学中应着重培养研究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启发研究生深入思考与多维判断,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注重对研究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

(四)学术硕士生培养实行完全学分制,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程(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百分制,含70分)以上方可获得学分,达不到要求者应重修,不允许补考。选修课程成绩60(含60分)以上或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学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

学位公共

政治理论 外国语

学位基础课

中国音乐文化导论 西方音乐文化导论 学术规范音乐论文写作 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

学位专业课

主科 音乐文献导读 燕赵音乐文化

学术活动与教学实践环节

指定选修课

学科问题研究(一) 学科问题研究(二) 学科问题研究(三)

开放选修课及补修课

学分

4 4 2 2 2 2 6 2 2 3 2 2 2

开课

学期

12 12 1 2 3 3 1-6 4 4 12 34 56

课时

108 144 36 36 36 36 216 36 36 72 72 72

考核 方式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试 考核 考查 考查 考查



备注



胡小满 赵书峰 赵书峰

常江涛 张磊、杨青

专家讲座 专家讲座 专家讲座



本校21个学院开设的2290门本科课程全部对在校研究生开放,建议学术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及学术兴趣跨学科选择3-6课程进行听课学习。开放选修课不做学分要求。



六、学术活动与教学实践环节

学术活动与教学实践是学术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学术活动与教育实践对研究生综合能力、学术素养以及创新精神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学术型硕士


研究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学术活动与教学实践合格后方能获得相应学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一)学院研究生部总体负责学术硕士生学术活动与教学实践环节的指导、协调、统筹及质量监控。

(二)学术硕士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会和学术报告会,视参与情况可计1学分。

(三)教学实践环节:研究生必须完成教学实践环节,合格后计2学分。

1.教学实践的目的是使学术硕士生对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有初步的了解和锻炼,方式可以是对本专业的本科生进行课程辅导、艺术实践辅导、参与艺术管理工作辅助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等。

2.研究生必须完成相当于20学时教学工作量的教学实践。

3.研究生在入学前,具有一定教学经历者,须本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导师同意,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免修教学实践环节。



七、学位论文

(一)体现其学术型水准及其创新价值的总体要求

1.研究对象的学术性价值:应体现其科研选题的学术价值,它涉及选题的理论意义、实意义,以及该选题是否构筑于对已有认知体系的全面了解及掌握基础。

2.研究过程的学术性方略:应展示其清晰明了的研究思路,准确得当且多元的研究方法与较为熟练的技术手段,并能显示出研究者较为成熟而客观并具有一定思辨的心智能力。

3.研究结果的学术性表述:应凸显研究者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进行知识创新的事实;同时还应反映其论文的文体规范包括紧扣选题、材料确凿、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有力、图表清晰、逻辑严密、结构合理、语言通畅、格式规范等。

(二)学术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认真查阅文献搜集资料完成开题报告,在第4学期末通过学院组织的中期检查和开题报告会后报校研究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开始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三)学位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4万字(不含谱例、图表

(四)学位论文撰写必须按照《**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规定及符合《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等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学位申请人和导师应签署**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共同对学位论文质量负责。



八、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学位考核(论文答辩)合格者,**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艺术学硕士学位,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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