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胎生育情况证明

2023-01-14 21:58:16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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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胎生育情况证明

在老婆家办的准生证 邮过来一看 就一张纸 写的是一胎生育情况证明 这个在辽宁好用吗?可以上户口吗?

一胎生育证明不是准生证;如果在男方办理准生证,就需要女方的一胎生育证明(为的是证明是第一胎,而不是第二胎或多胎).你下一步应拿着你妻子的一胎生育证明、你们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去你的户口所在村的村委会找妇女主任开一张生育一胎介绍信,然后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准生证.(辽阳的准生证是: 生育登记单) 一胎生育证明是证明生育的是第一胎,以前没生育过,不管是几胞胎,只要是第一次生育,都是一胎。准生证是符合生育条件,街道计生部门开据的允许怀孕生育的证明,就计划内指标允许的。准生证要在怀孕前申请,也可在怀孕时补办。

根据《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规定:第四条 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夫妻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发证机关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生育证:

()夫妻生育之前向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表达生育意愿后,由专干向其宣传《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内填写基本情况,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将下列材料交女方单位或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 1.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

3.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免冠近照各2;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

()计划生育专干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代领生育证。

()发证机关应在核定计划生育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后,及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10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生育证。未签发生育证的,应出具说明理由的书面文书。

()计划生育专干将生育证及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夫妻本人。


第五条合法结婚且符合《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发证机关应按下列程序审批生育证:

()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在怀孕之前向女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领取再生育审批表,计划生育专干应向其宣传《条例》有关规定。

()夫妻双方按要求填表,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将下列材料交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婚入地)的乡()、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1.再生育审批表;

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

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4.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免冠近照各2张。

()()、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并在审批表内签署意见,然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收到上报材料10日内,应由本机关政策法规机构审核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经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经审定符合条件的,由发证机关的计划统计机构立即通知乡()、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由其督促申请人双方各自所在工作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将获准再生育小孩的孩次、合法生育时间和举报电话张榜公示,5日内无群众举报或异议的再签发生育证。对群众举报申请理由不实的,发证机关应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发证机关通知乡()、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工作人员尽快领回生育证并送给申请人。

()对不符合生育条件或办证要求的,由发证机关政策法规机构负责将材料退回申报单位并书面说明理由,或责成申报单位限期完善补充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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