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区温馨幼儿园招生简章

2022-11-08 22:17:40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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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区温馨幼儿园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陕西省教育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精神,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27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态,办好人民满意的碑林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根据西安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及相关政策,统筹落实好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市属、高校附属义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体育学校、艺术学校招生工作入我区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全市招生统一时间节点执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碑林区使用市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






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七长责任制”,做好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五)坚持计划管理。按照国家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持续消除56人(含)以上“大班额”。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将班额逐步控制在标准班额以内,逐步消除“大校额”

(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6831日(含831日)以前出生的碑林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碑林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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