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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是培养质量的直观反映,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是提升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根据体育学院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为适应服务于中国体育教育事业、培养应用性、创新性体育人才的需要,特制定体育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1. 体育学院在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1、导师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按以下等级对研究生单独予以奖励。学院不对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奖励,指导教师奖励办法仍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办法执行。
2.研究生论文奖励分为3类:
一类:以东北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论文被SCi全文收录的奖励1万元;论文被SCi摘要收录或被Ei收录的奖励5000元。
二类:在满足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以东北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人文社科类国家级期刊《体育科学》上发表的论文,报销版面费用,并每篇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类:在满足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以东北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报销版面费,并每篇奖励人民币2000元。
3.以上奖励不重复获奖,由体育学院负责认定及发放。
4.以上期刊级别的认定以东北师范大学社科处和科技处关于学术期刊的认定标准为主。
体育学院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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