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2023-01-04 08:34:18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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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党员教育

第一条 党员教育内容:党支部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条 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报告和研讨。 第二章 党员管理

第四条 按照党的基层组织与行政建制相对接的原则,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1 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所在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行补课。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

2、党员外出超过一个月,应执行书信汇报制度,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况。党员外出返回单位后,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行传达,并对重要文件的学习进行补课。

3、党员因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4、党员由我局调至本县其他单位,须由党支部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党委转出。


5、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工作学习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临时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或临时外出时间虽在6个月以上,工作学习地点不固定的,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外出工作、进修学习单位党的组织活动。待工作、进修学习结束后,在原证明信上加盖进修学习位组织部公章带回原单位。

6、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

7、凡被批准辞职和同意流动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单位;暂时没有接收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街道党委。因各种原因不辞而别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单位保留6个月。没有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本人仍不转组织关系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可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五条 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管理

离、退休干部党员,如本人居住地在外地,身体条件较差,经本人要求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街道或农村乡、村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的活动。

第六条 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2)没有正当理由,离单位后超过6个月未转组织关系;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6个月未向党组织正式提出转正申请 第七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八条 党员统计工作

1、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定期搞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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