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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由九江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学位专业课程及其考试安排的通知
2008届毕业各专业班级:
凡符合九江学院成人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条例的同学,请按以下各自专业的学位专
业课程进行复习,学位课程集中辅导时间自11月17日,考试时间为11月18日,请要求申请授予学位的同学务必在10月20日前到各自班主任处办理报名手续,教学点安排负责人统一到继教院教务科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候。
附一:由九江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及其学位课程 附二:九江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授予学位的条件和要求 附一
2008年九江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及其学位课程 专业名称
学位专业课程
电子信息工程 汉语言文学 临床医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英语 法学 护理学 体育教育 土木工程
数据结构*、通信原理、数字信号处理
语言学概论*、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
生理学*、外科学、内科学 数据结构*、数据库概论、计算机网络
经济法*、财务会计、财务管理
复变函数*、实变函数与泛函分析、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高级英语*、英美文学史、英语写作
法理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学
局部解剖学*、外科护理、内科护理
学校体育学*、运动生理学、体育教学法
结构力学*、钢筋混凝土与砌体结构、房屋建筑学
音乐 国际经济与贸易
化学
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
国际经济学*、国际结算、国际贸易
物理化学*、中级无机化学、高等有机化学
注:1、凡带*的课程为学位课程中的基础课;2、教育技术学、美术学、人力资源管理等三个
专业拟挂靠江西师范大学授予学位,其学位专业课程由江西师范大学安排。 附二
九江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授予学位的条件和要求
第一条 九江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可向九江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进步、品德端正、作风正派。
2、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各项要求,在德、智、体诸方面合格后方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且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教育实习成绩均在75分以上(含75分),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二条 符合第一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考试舞弊或协同他人作弊;
2、在校期间曾因违纪,受到过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者;
3、在校期间,高中起点达本科的学生必修课程累计有四门次以上(含四门次)补考者,大专起点达本科的学生(三年制)必修课程累计有三门次以上(含三门次)补考者,二年制有二门次以上(含二门次)补考者;
4、所学专业规定的主干课程考试平均分未达到75分以上;
5、未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者; 6、未通过学位授予学校组织的有关课程考试者; 7、政治理论课考核不合格者。
第三条 已获得学士学位者,毕业离校前在纪律或行为方面造成严重后果,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工作小组讨论,报九江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同意,可以撤消其学士学位资格。
第四条 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工作小组预审、九江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通过的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报请九江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发。
九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0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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