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职工及工

2023-10-11 12:37:38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职工及工》,欢迎阅读!
重庆市,财政局,保障局,工伤,我市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

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渝劳社发[2008]2

【发布部门】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8.01.23 【实施日期】2007.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工

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渝劳社发〔20082号)



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府发〔200382号)规定,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RgT4.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