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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K—06 2014/02
第二类精神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文件版次:
文件类别:管理制度 拟定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文件页码: 第1页,共 2页
执行日期
一、目 的:明确第二类精神药品退货管理的职责,使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后退回、采购退
出规范合法,在第二类精神药品流通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得以保证。
二、依 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3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及其实施细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三、正 文:
1、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后退回
1。1、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退货必须事先征得业务部主管的确认及同意方可进行退货。 1。2、业务部必须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原销售日期、销售客户及销售批号进行确认,非公司销售的药品原则上不允许进行退货。
1。3、第二类精神药品退回验收按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规定验收到最小销售包装. 1.4、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退回入库时应及时进行扫描,向药品监管部门上传退回第二类精神药品数据。 2、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退出
1.1、在购销活动中发现的假冒第二类精神药品或劣质第二类精神药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供货商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1。2、发现有质量可疑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暂停销售,质量管理部应及时与供货企业联系,进行质量查询,落实药品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及采取处理措施,如有必要送法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确认.该由生产企业召回的通知生产企业(供应商)及时召回。 1。3、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后,滞销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文件编号:
K06
第二类精神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文件版次: 2014/02
文件类别:管理制度
文件页码:
第2页,共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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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执行日期
1.4、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退出由采购部和供应商协商好后,采购部打印退货单由仓储部发货,并和代货方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
1。5、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退出出库时应及时进行扫描,向药品监管部门上传退出第二类精神药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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