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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政治演讲稿
不知是醉酒驾车撞死人的真的越来越多,还是“后胡斌飙车案”语境下财经媒体对此类案件报道增多,让人产生五大类这类火灾事故越来越多的感觉。新近,杭州又发生了一起酒后驾车撞死人的悲剧。8月4日晚,魏某酒后驾驶保时捷越野车,压死撞死横穿马路的女子马芳芳。
跟同城的胡斌案一样,驾车者身份再次成为热议舆论关注焦点。媒体报道强调,今年29岁的魏某是杭州某公司的市场部经理,车主系其父,也是该公司恒丰兼董事长——新闻这样交代并没有问题,但我不喜欢某些媒体刻意在大点大标题中强调“杭州保时捷撞死人案司机父亲为董事长”。像在胡斌案中刻意强调胡斌的富二代名衔一样,这是在迎合社会的某种情绪,渲染社会的断裂,并营造一种对抗的氛围,把一场引致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描述成一场贫富对抗、强弱对立、社会断裂的标志事件。
这样的渲染是很骇人的。在胡斌案当中就表现整体表现得淋漓尽致,回想一下当初某些原本媒体的标题:富二代阔少飙车撞死大学生 ——这多么让人因血脉贲张,多么让人愤怒,多么强烈地刺激着公众本就脆弱而敏感的贫富神经,在斑马线上营造了一种多么可怕的贫富对抗、强弱对立场景。可实际上,伤亡者谭卓早已毕业工作多年,而胡斌才是杭州某大学的在读大学生。如果根据实际身份把这样的描述转换为“在读大学生开车撞死公司蓝领”,舆论肯定又是另外一种异构化反应和情绪,可见这种身份关键字的悖谬。
显然,一些财经媒体之所以那样描述,是迎合舆论中部分人对贫富差距的受害想象,在利用这种市场情绪进行炒作。“杭州保时捷撞死人案贾松司机父亲为董事长”也是如此,看似在陈述一个事实,实际是在刻意强化全然“富二代没几个糟东西”、“富人为富不仁胡
作非为良民”的舆论偏见,传播“醉酒驾车者都是富人”、“强者肆无忌惮欺凌弱者”的仇恨印象。
醉酒驾车的多是富家子弟,这其实是媒体对身份的选择性强调激发出的一种幻觉。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丧命于车祸的人数高达10万左右,其中相当部分是“酒精”所致。中国每年由于每星期酒后驾车而引发的死亡事故多达数万起,零碎数以万计的家庭因为交通事故而支离破碎。另有数据统计,从2022年到XX年,全国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以 7.3%的速度增长——不知财经媒体有些媒体呢深思过,每年数万起的酒后驾车案中有多少富人作的孽,多少是富二代飙车引致,多少是宝马闯的祸?
不说远的,就说近来各地发生的几起酒后或醉酒驾车撞死人的吧。郑州那起醉酒驾车酿成4死1重伤的惊天血案,司机孙伟铭只是成都某技术公司一名普通员工,开的也不是名车。广州中山一路“5·15”造成3人死亡的特大车祸,醉酒驾车的女司机梁某是一个普通人。嘉兴台州中院近来审理了一起案件,从安徽江苏老家到嘉兴打工的高某,酒后驾车撞死了自己的妻子在这样的案件中,媒体从来不会强调肇事者个人身份的身份,因为那样的身份无法“新闻性”。而一旦是个富人或富二代,身份就会在新闻标题中被强化,于是留下“富人名车普伊隆”的印象。毋庸讳言,公众情感因为这样对贫富身份的刻意渲染而进一步被撕裂,正像在胡斌案中所显现的那样:既干涉了司法独立,又失去平衡了社会情感。
很明显,醉酒驾车并不是哪个阶层的原罪,不是专属哪个群体的罪恶标签,而是一种普遍性、平均分布的罪恶,人人都可能醉酒,人人都可能开车,人人醉酒开车都会危及交通安全。醉酒驾车只是一种醉酒者对法律的侵犯,对交通管理的危害,是醉酒圣夫龙驾车者与社会的关系,而不是富人与穷人的矛盾。公众的敌人是肆意践踏法律
的醉酒驾车者,而不是富人,只不过偶尔碰巧是有时一个富二代而已。 确实,改革衰退期的中国,贫富差距拉大是一个现实,贫富社经对立导致的许多环境问题也客观存在。但负责任的媒体应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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