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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部分中药材收购价
佚 名
【期刊名称】《农村经济与科技》 【年(卷),期】1996(000)004
【摘 要】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最近重新制定了部分中药材的收购指导价格。白术:浙江统装每公斤(下同)6元;湖南、湖北、江苏一等品为9元,二等品7元,三等品4元;江西、福建、四川、陕西统装9元。价格可在20%以内上下浮动。当归:甘肃二等品6元,四川参照甘肃价。陕西一等品为7.5元,二等品为6.5元,三等品为5.5 【总页数】1页(P12-12)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323.7 【相关文献】
1.国家调整部分药材收购价 [J], 文摘 2.国家调整部分药材收购价 [J], 3.国家调整七种中药材收购价 [J], 4.国家调整部分中药材收购价 [J],
5.国家将调整1995年部分烤烟收购价格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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