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做好《证券营业部监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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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做好《证券

营业部监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 【公布日期】2008.08.05

【字 号】青证监发[2008]182 【施行日期】2008.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做好《证券营业部

监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青证监发[2008]182号)

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

为加强对证券营业部经营情况的监督管理,扩大非现场监管的力度和效果,及时掌握全面有效的经营与交易信息,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对原证券营业部监管月度报表系统的结构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在证券经营机构监管综信息系统(CISP)中发布了新的《证券营业部监管报表》(以下简称“CISP表”)系统。为做好报表的填报和系统的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证券营业部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按月填报CISP报表。填报的形式为因特网在线电子填报,填报地址为:http//cisp.csrc.gov.cn;填报时登录的用户名为全国统一的证券营业部8位代码,各证券营业部可向公司总部或我局咨询;登录的初始默认密码为“000”,在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防止不法分子窃取报送控制权限。

二、各证券营业部应在每月前5工作日内填报完毕上月CISP报表数据。每


12月的数据应在次年110日之前报送完毕。首次填报时应将20086月的数据一并填报。

三、为严肃报送纪律,固化统计数据,确保分析工作的稳定性,我局将自每月第6工作日起锁定报送权限,届时各证券营业部将不能再报送或修改数据。如需报送或修改数据,证券营业部应向我局报送书面材料,解释迟报或误报的原因及具体情况,由我局解锁后方可报送或修改。

四、各证券营业部应高度重视CISP报表的填报工作。这套报表的智能化程度较高,全部在线填报,填报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网络知识。各营业部财务、业务、合规、电脑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相互配合,认真研究报表的结构和内容,做好技术指导、网络用户设置工作,指定专人认真填写数据。所填数据应当有必要的复核程序,确保报送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迟报、瞒报、错报、漏报。 各证券营业部应建立健全数据的生成、核对、汇总、报送等内控机制,各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直接责任。我局将严格监CISP报表报送工作,将其与证券经营机构分类监管评价及高管人员诚信记录挂钩。

五、由证券公司总部或同属一家公司的多家营业部中的一家统一报送多家营业部报表的,必须严格以营业部为单位进行报送,不得因“整体数据无法分离”而漏报。

六、CISP报表系统目前尚不稳定,仍有可能进一步修改完善,为稳妥起见,各证券营业部仍需按原规定向我局报送《青岛辖区证券营业部月度交易统计数据表》(excel版本)。我局将在CISP报表系统功能稳定之后择机停止使用《青岛辖区证券营业部月度交易统计数据表》。

七、各证券营业部在使用CISP报表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我局反映,咨询、商讨解决方法。我局将适时举办CISP报表报送工作培训,集中解决报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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