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师幼关系

2023-02-19 07:17:1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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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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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师幼关系

.什么是师幼关系?

.良好的师幼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如何构建良好的师幼关系?

什么是师幼关系?师幼关系,是指在教育过程中师幼双方通过交往和相互影响而形成的双边互动的关系系统。 包含师幼双方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等。

互动: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与具体情景下,人与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形式、各种性质、各种程度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广义:师幼互动既包括发生在托儿所教师与3岁前幼儿之间的互动,也包括发生在幼儿园的教师与3~6幼儿之间的互动。

狭义:师幼互动专指发生在幼儿园的师幼互动,是指发生在幼儿园内部的,贯穿于幼儿一日活动中的教师与幼儿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行为及过程。 师幼关系是师幼互动的结果,既成的师幼关系又是师幼互动发生的心理背景

师幼互动是师幼关系的动态展示,师幼关系是师幼互动的静态表征。

师幼关系的几种主要观点:(教师主体、儿童客体论) (儿童唯一主体论) 教师主导、儿童主体论) (复合主体论) 1.教师主体、儿童客体论

教育就是教育者施加影响、改造受教育者的过程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儿童是接受教育、被教师认识和塑造的对象,教育活动的

客体

单一的主体观

儿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只居于从属、被认识、被塑造、 被控制的地位 教师与儿童的位置与角色不能置换 2.儿童唯一主体论

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只能是儿童而不是教师

教师不能构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只是教学活动不可缺少的指导者 3.教师主导、儿童主体论

儿童是心理发展的主体,教师是外部精神力量 儿童是认识的能动主体,教师是认识的客体

教是一种能动引导活动,学是一种积极主动的被引导的认识活动 4.复合主体论

教育活动基本活动构成来看,二者都是主体——教师是教的主体,儿童是学的主体 从师幼地位的相对性及其相互依存关系来看,二者互为主客体,互为存在的条件——

儿童是教师从事教育活动时被认识的客体,教师是儿童认识的对象和进行学习的条件,是儿童的客体

相对于教育活动的其它基本因素(教育内容、教育环境),二者都处于主体地位

良好师幼关系的特征:平等性、发展性、交互性、共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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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性:师幼主体间的交往应是完整意义上的个体(真正意义上的)之间彼此尊重、彼此倾听、彼此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启迪、共同分享的平等交往

发展性:师幼主体间的交往应不断形成新的视界,不断达到视界融合,促进师幼双方特别幼儿的认知、社会性及个性各方面的发展

交互:教育活动中师幼主体间的交往中每一方都作为整体性的存在而离不开对方,双方在这种全方位的交往中相互作用、相互交流、相互理解,不断重构原有的知识结构和认知水平。

共享性: 共享指师幼作为独立的主体相遇和理解,并且共同在教学中摄取双方创造的经验和智慧。

师幼主体间的交往应该对彼此的经验、知识、智慧、意义与价值等方面共同分享,同享受人际之间所召唤来的一切精神性的东西。

建立良好师幼关系的策略



尊重幼儿作为一个的完整人格和权利 关心爱护幼儿,悉心呵护幼儿

经常与幼儿交谈,建立平等对话关系 适时参与幼儿的活动,营造民主气氛 幼儿建立良好的个人关系 积极回应幼儿社会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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