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2-09-04 09:53:18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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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暑期已至,丹东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严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使中央领导决策落实落地,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减负工作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因此我们将停止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包含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

校外培训应该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为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强化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应有地位,重视发展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我们在此,向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是指盲目对孩子“学科类培训”加码,提前学、超纲学,这不仅增加了学生沉重的额外课外负担,也违背了青少年成长规律和学业发展规律,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家长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家校合一共同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突出德育实效,提升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理性对待校外培训行为


请广大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之前,先登陆“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xwpx.moe.edu.cn)查询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正规,然后到该校外培训机构查看公示在显著位置上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的办学内容与实际招生是否相符。社会上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多种途径发布了一些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广告,请家长们冷静思考,结合孩子实际需求,科学理性选择,切实减轻孩子的校外培训负担。

三、签订正规培训服务合同

家长朋友们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维权意识,要求培训机构主动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效地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再签字。如不能继续进行课程学习需要退费,请参考《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或者依据培训服务合同约定协商解决。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家长在缴纳学费后应向校外培训机构索要缴费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不要偏信广告宣传,不要利用第三方信贷进行缴费或预存学费,要防止在校外培训机构中被第三方信贷套路的金融风险。

XX教育

2021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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