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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契约论》读书心得
法国国家格言——自由、平等、博爱来自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被誉为人类解放的第一个呼声,世界大革命的第一个煽动者。《社会契约论》是一本抽象的纯粹唯理论的著作。它不是对现存事物的概括和对现存社会关系的探讨,也不是历史哲学,而是披着自然法理论外衣的一种理想。在这里,卢梭把契约概念作为一切政治准则提出来的政治法的原则,就是“合法而又可靠的治理”原则。
“每个人都是她那个时代的产儿。”一切伟大的思想都是适应时代的需要而产生的,卢梭的政治法律思想正是适应法国大革命前阶级矛盾异常尖锐,一切都面临变革的需要而诞生的。卢梭著书的目的是十分明确的。他从来不为别人而写作。他说:“如果我是为写作而写作的,我认为人们是不会看我的书的。”卢梭一方面看到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社会已日趋腐败,荒谬的政治制度只利于权贵和富人而不利于穷苦的人民,但另一方面他心中也充满了信心,想念人们最终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让法律保证社会的成员人人都能享受平等和自由。这种感情是卢梭政治思想的主线,贯彻他所有的著作。使他认识到庆当如何立论,阐述真理,才能解决萦绕在他心中的大问题。 卢梭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继承和发展了以前的契约论,提出了人民主权思想和最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理论。社会契约论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什么?卢梭认为:“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它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前一样的自由。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由此可见,卢梭假设自然状态,赞美自然状态下的自由,其目的决不是回复到自然状态,而是建立一个基于理性、基于契约的政治社会,从而复归自由平等的人性。人类社会既然以铁的必然性产生私有制,这一结果是无法避免的,原始自然状态既然无法复归,那么对于生存在政治社会制度下的人类只有通过一个途径,寻找政治社会中的自由。这种途径,在卢梭看来,最理想的便是通过社会契约。 卢梭的文思惊人。《社会契约论》中开篇第一句“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却又不知引来多少人的深思与反省。《社会契约论》全书共分四卷,按卢梭自己的话讲,这四卷其实只是“一部长篇著作的摘要”。这部长篇著作系作者原计划写的《政治制度论》,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卢梭就抽出了其中部分他认为还有些价值的篇章出了本书。四卷中,第一卷卢梭主要探讨了人类是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自然状态,以及公约(社会契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第二卷作者主要论述了如何立法,怎样才能立出好法。第三、四卷主要讨论政治法,即政府的形式(讨论什么样的政府是好政府)和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
围绕这四个主题,卢梭作了具体的论述。开篇时,卢梭就提示了一个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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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容忍的丑恶现象: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种变化是怎样形成的?他也说不清楚。但这种变化何以成为合法的。他说:“当人民被迫服从而服从时,他们做得对;但是,一旦人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时,他们就做得更对,因为别人根据什么权利剥夺人民的自由,人民也可以根据同样的权利恢复自己的自由,他着重指出: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决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卢梭驳斥了有关权威的几种错误理论,并论述了权威的基础和公约所产生的效果。
在论述第二卷时,卢梭针对主权的特性阐明,主权是不可以转让的,也是不可以分割的,认为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是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保证。”继而卢梭论述了有关法律和立法者,阐明法律的概念,只要人们仅仅满足于把形而上学的观念附着在这个名词之上,就会始终百思不得其解。卢梭把法律界说为“公意的行为”,服从法律,就是服从主权者自己。接着表述立法者应当是何等人物与做何等事业,接着,论述立法者要为之立法的人民。叙述完主权的特性和人民立法的有关情况后,卢梭抓住政府的各种不同形式来表明自己的观点,并就政府与立法者之间的对立和政府的创建,强调立法权与行政权是应当公离的。 最后,卢梭从公意不可摧毁的来说明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并从投票、选举和罗马人民大会中说明人民大会如何下常有序地运行。卢梭说:每一个政治社会的头上都有一个神来阐明宗教与国家的关系。
社会契约论的理论内蕴在卢梭身上得到了鲜明的凸显。卢梭从自然与社会的对立性入手 ,谈论社会的起源问题。他认为 ,社会的诞生 ,是由于一系列显著的变化导致的 ,即当着正义代替了本能 ,行动具有了空前的道德性 义务的呼唤代替了生理的冲动 ,权利代替了嗜欲。“此前只知道关怀一己的人类才发现自己不得不按照另外的原则行事 ,并且在听从自己的欲望之前 ,先要请教自己的理性。虽然在这种状态中 ,他被剥夺了他所得之于自然的许多便利 ,然而他却从这里重新得到了如此之巨大的收获。他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和发展 ,他的思想开阔了 ,他的感情高尚了 ,他的灵魂整个得到提高到这样的地步 ,以至于——若不是对新的处境的滥用使他往往堕落得比原来的出发点更糟的话——对于从此使得他永远脱离自然状态 ,使他从一个愚昧的、局限的动物一变而为一个智慧的生物 ,一变而为一个人的幸福的时刻 ,他一定会感恩不尽的。” 在这种状态中 ,公民服从自己为自己制定的法律 ,并由此获得自由。卢梭以批判奴役性的社会概念奠基 ,而为平等的契约性社会概念辩护。从而 ,为社会契约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证。
整本书体系完整,针对人民,主权,法律,政府等方面来展开论述。其中不乏有一些比较独特而且有深意的见解。
关于人民主权,卢梭提出了四项原则:主权不可转让;主权不可分割;主权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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