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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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自考
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新规

南京大学主考: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管理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公共关系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350) (1)法律: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

(3)行政管理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 (4)社会工作管理: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6)计算机信息管理: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 (7)广告学: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8)公共关系: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管理 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70)者,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符合以下条件者:

(1)四、六级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6) (2)20046月起(20046),必须在本校考试

(3)20056月起(20056),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再与学位英语考试免考挂钩。 注:四、六级证书超过年限的和其他条件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江苏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试。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1.申请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上旬和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三、注意事项

1.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参加相关课程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申请毕业,毕业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2.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无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00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4.本科段英语免考者,带免考相关材料(英语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什么是增考?何时报名?报名对象是哪些人?

答:增考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依据国家考办相关规定,为本省考生而特别设置的考试目前江苏一年设两次增考:7月增考的课程在上半年开考课程中确定,报名时间为当年的5月;1月增考的课程在前一年下半年开考课程中确定,报名时间在前一年12。增考报名对象:局限于已有考籍档案的自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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