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常用的劳动工作时间制度

2023-01-12 22:08:2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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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常用的劳动工作时间制度



据现有情况统计,我国目前存在三种工作时间制度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标准工时制,就是大多数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 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 小时。而不定工作制,就是每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等工时制度工作时间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制

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 小时(或40 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该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才叫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不定时工作

在这种工作制下,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加班。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地方法规规定。如果地方规定要支付加班工资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时制

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 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 小时,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 日,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 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 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 小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风险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风险

1企业实行以上两种工时制度需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批准,否则,即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也是无效的,生争议,也应按照标准工时制处理,劳动者可以主张加班工资,企业的用工成本就增大。企业如何进行审批以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需要到劳动行政部门去了解具体情况,或是致电劳动热线咨询。

2实行以上两种工时制度的职工加班费的支付问题一般情况下,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只会在一定周期的工作时间超过标准的总额时,才会存在,且只能以150%的比例来计算加班费,在标准总额内的时间,即使在某天或某周来看是超过了标准工作时间但也不以加班来看。同样在法定节假日工作还是视为加班,按法定的标准支付300%的工资。不定时工作制不存在加班,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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