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欢迎阅读!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
摘要:在国家愈发重视农村地区的建设与发展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探索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编制方法,编制科学合理的村庄规划愈发重要。基于“多规合一”方法,研究村庄规划的编制体系和规划内容,推动村庄规划由单一向全面的方向发展,我国部分省市都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探索适应本地发展的村庄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目前与之对应的编制体系和规划内容还有提升的空间。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
1我国空间规划体系的规划要素和功能作用
我国国土空间规划的体系领域主要是符合规划目录的公共政策性领域,而不是市场竞争领域。规划的对象主要是海陆统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范围是全地域、全要素的。规划期限,近期是到2025年,中期是到2030年,远期是到2035年,远景是到2050年。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主要依据包括试点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相关规划等。我国国土面积广阔,各地区人口密度分布不一,资源配置不均,环境压力增大,以及相关问题逐渐显现。构建科学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从根本上解决资源分配不均,生态环境破坏,空间利用过度开发等多种问题的根本途径。应该发挥其统领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开发保护要求,为国家发展规划落实提供保障。另外,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国土开发保护过程中的战略引导和刚性管控作用,对各项规划的开发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 2我国现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解析
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将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确定村庄规划是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地管制、核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规划。在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基于“多规合一”理念和方法,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村域国土空间布局、“三区三线”管控、村庄产业发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修复及历史文化传承等工作,认真做好驻村调研和驻点规划工作。在村域层面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一个平台的目标。但目前基于“多规合一”编制方法,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需解决一系列现实问题。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不同于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及历年的“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编制范例和工作经验进行参考。由于现实规划工作中长期不重视村庄规划,导致村庄规划编制缺乏统一的编制体系和规划要求,而基于“多规合一”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更缺少试点经验。在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系指导下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也存在诸如村庄规划指导不力、建设用地管控不严、忽视村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缺少公众参与等问题。因此如何处理好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和规划体系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是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和规划要求革新的关键,是基于“多规合一”方法编制好用、实用的村庄规划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重点问题 3.1统一用地分类标准
协调用地分类,制定统一的用地分类标准,主要目的是为协调好土规和城规。在进行“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时,由于土规和城规现阶段不属于同一规划体系,在进行用地分类时,由于没有统一的用地分类标准,导致同一属性的土地在两套规划标准中属于不同用地类别,且两套分类标准的用地代码不同,两规之间无法顺畅转化。通过将两规的用地分类标准进行对比,可以得出土规的用地分类标准以自然属性划分用地,虽然土地类型齐全,但对建设用地的划分不够细致,无法直接用于指导村庄建设。在城乡规划体系中,用地分类划分更重视土地的经济和社会属性,对村庄建设用地划分更为详细,对非建设用地划分粗略,不符合现阶段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对村域所有土地类型全覆盖的要求。在“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不协调统一两规的用地分类标准,将不利于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更不利于新时期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发展完善。 3.2重视村庄历史文化与风貌空间的保护
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自然资源部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要重视村庄历史文化传承和传统风貌的保护。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特色保护类这一村庄类型,要求对历史人文资源丰富的村庄,编制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但按照特色保护类村庄的划分标准,要求村庄现存一定规模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特色风貌。由于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不重视及缺少整体保护措施,部分村庄虽达不到特色保护类村庄的要求,但村中现存局部历史文化和特色风貌空间,例如古井、古桥、古街巷、古梯田等,这些历史遗存虽无法整体算作历史文化遗产,但反映了当地的历史文化和特色风貌。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重视文化软实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这些反映农耕文明的空间载体应该得到重视和保护,而早期的村庄规划对这种局部的历史文化和风貌空间的保护不够重视,且对此类需要保护的历史遗存缺少法律保障,保护工作难以落实。在“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应重视这类历史文化与风貌空间的保护,并提出此类空间定义,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原则、措施及修复方案,并对周边村庄景观和风貌提出控制要求。
3.3严格控制村庄新产业、新业态用地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产业规划是新时期村庄规划的重点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部分地区乡村产业快速发展,当地村民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随之提高。但有专家通过研究分析提出在农村地区发展农家乐、观光旅游、开发度假村等新产业、新业态,虽有力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但对这些产业的用地要求和管控提出质疑。由于现有的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无法准确划分此类用地,不仅在用地审批上无法保证此类用地的要求,且无法将此类用地合法合理的落实到村域空间中,同时对此类用地缺少针对性的管控要求。在制定村庄产业规划时,应结合村庄所在县(市)、乡(镇)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中村庄的产业发展目标和发展策略,根据村庄产业现状、资源条件、区位条件等因素,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策略,统筹产业发展空间和用地布局,防止以“新产业、新业态”之名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在用地分类标准中对此类用地标准进行完善和更新,依法依规加强管控。
3.4引导村民参与规划编制,提高公众参与度
村庄规划的受众是当地村民,村庄建设与发展的主体也是当地村民,村民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地位突出。但在早期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中,经常忽视引导村民参与村庄规划,规划公众参与度低,未充分反映当地民意,得不到当地村民的支持,导致规划不能顺利开展,且不能较好解决村庄建设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基于“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应坚持村民参与,规划应充分体现民生民意,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到村庄规划的全过程,协商确定规划内容且规划内容要通俗易懂,简明扼要。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重视公众参与,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4结束语
随着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村庄的建设与发展越来越重要,指导村庄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法规和规划种类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为应对“多规”不协调的问题,更好的推动村庄规划的科学编制,引导村庄可持续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本文通过探究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的要点内容。 参考文献
[1]李琳,韩贵锋,赵一凡.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多规合一”探讨与展望[J].西部人居环境学刊,2020,35(01):43-49.
[2]金胜西.论我国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设与展望[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19(04):47-49.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EyL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