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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有哪些?
1) 总价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般为总价合同。
① 固定总价合同
报价较高。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 a) 工程投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
b) 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可合理遇 见各种风险;
c) 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一年以内)。
② 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
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所谓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可调总价合同较固定总价合同多考虑的调值因素是:通货膨胀
固定总价合同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总价才能随之做出相应的变更。可调总价合同是一个相对固定、按结算当时价格包死的合同,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变更因素的基础上,如果未来遇到通货膨胀,可以动用特定条款,进行价格调整。
2) 单价合同
①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过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② 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③ 按合同工期的长短,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3) 成本加酬金合同
① 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 ② 按酬金计算方式不同,合同形式有: A.成本价固定酬金合同 B.成本加固定百分比合同 C.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 D.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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