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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是一部纪传体的史书,由清朝的张廷玉等奉命编撰,记载了从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到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年)共277年的明朝历史。
明史修纂历时百年,史学家基本根据修纂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初修
清朝从顺治二年(1645年)始有修明史之议:该年四月十一日(癸亥),御史赵继鼎上疏“奏请纂修《明史》,并博选文行鸿儒充总裁、纂修等官。”;五月,清廷下诏设馆修纂,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以詹霸、赖衮、伊图、宁完我、蒋赫德、刘清泰、李若琳、胡世安、高尔俨、陈具庆、朱之俊为副总裁。设收掌官七员,满字誊录十员,汉字誊录三十六员。
但因为数次争论,中途多次停止,杨椿回忆:“《明史》之初修也,在顺治二年,时„„仿《通鉴》体仅成数帙。”直至康熙十七年(1678年),随着三藩之乱的基本平定,政治稳定,经济富裕,才正式开始《明史》的纂修工作。康熙诏举博学鸿儒143人于体仁阁,取上等20人,二等30人,成立明史编纂小组,以徐元文为监修,叶方霭、张玉书为总撰,加上“布衣”万斯同、范锡同等纂修《明史》。鸿儒修史主要集中在康熙二十九年之前,开馆不久,潘耒即上呈《请广秘府书籍以光文治疏》,请求悉访民间记载、奏议。徐元文上呈《请购明史遗书疏》,请求“征遗献”。朱彝尊上呈《史馆上总裁第一书》,指出“盖作史者,必先定其例,发其凡,而后一代之事可无纰缪”。黄宗羲、朱彝尊、毛奇龄、张烈、陆陇其等人建议放弃设置《道学传》,只立《儒林传》。康熙二十二年左右,明史稿〈本纪〉〈列传〉基本完成,汤斌撰《太祖本纪》,徐嘉炎撰《惠帝本纪》,朱彝尊撰《成祖本纪》,潘耒撰《食货志》,陆葇撰《选举志》,王源撰《兵志》,姜宸英撰《刑法志》,尤侗撰《艺文志》等。康熙二十三年史馆拟定《明史》修纂的纲领性文件《修史条议》六十一条。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四月八日,万斯同在京师王鸿绪家中去世,是年二月冬熊赐履进呈《明史》稿416卷,但“上览之不悦,命交内阁细看”。
再修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正月王鸿绪以原官解任回籍续修《明史》,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王鸿绪命其子图炜賫呈明史列传稿205卷,交明史馆收藏,志、纪、表未具,次年,鸿绪奉旨回京,御纂《诗经》,充省方盛典承修总裁官;又取初稿之志、表和本纪,略作删改,“或笔削乎旧文,或补缀其未备,或就正于明季之老儒,或咨访于当代之博雅”,继续纂修全稿,改旧志《河渠》、《食货》、《艺文》、《地理》,又改《大臣表上》为《宰辅表》,《大臣表》中、下为《七卿表》,删去《功臣》、《戚臣》、《宦幸》表。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十七日,王鸿绪进呈明史稿310卷,体例均备,七月十八日内阁将之交明史馆收藏。不久王鸿绪将明史稿刻为己作,此即《横云山人明史稿》,不具万斯同之名。同年八月十五日,王鸿绪即卒于京邸。张廷玉认为:“王鸿绪之史稿,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进在彤闱,颁来密阁,首尾略具,事实颇详”。
三修
同年十二月十九日又开馆三修《明史》,以隆科多、王顼龄为监修,徐元梦、张廷玉、朱轼等为总裁,孙嘉淦、乔世臣、汪由敦、杨椿等二十五人为纂修,第三度重修《明史》,但开馆不久,人员又迁转流失,纂修官“它任四出,留馆者数人而已”,致力其事者仅杨椿、汪由敦、吴麟等人,以致未有一卷史稿进呈。
雍正五年冬,张廷玉命纂修官杨椿、汪由敦协力完成《明史》纂修任务,雍正六年正月,杨椿负责永乐至正德九朝列传,胡宗绪负责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十二朝本纪由汪由敦与吴麟负责,至七月,杨椿“九朝列传”已经清誊校毕缴付史馆。郑江撰《明史稿》二十四卷,梅瑴成与修《历志》。
乾隆四年(1739年)《明史》终于定稿,七月二十五日张廷玉上表呈《明史》殿本全书336卷,张廷玉在《上明史表》中回顾纂修历程说:“聚官私之记载,核新旧之见闻,签帙虽多,祗牾互见。惟旧臣王鸿绪之史稿,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进在彤闱,颁来秘阁,首尾略具,事实颇详。„„苟是非之不谬,讵因袭之为嫌?爰即成编,用为初稿。”十月八日,大学士鄂尔泰等奏请按旧例颁发《明史》,准坊间翻刻,正式刊行。如果从顺治二年(1645年)算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刻成止,则历时九十五年,近乎一个世纪之久。现通行的《明史》版本是乾隆四年的武英殿原刊本。
四修
乾隆四年,武英殿《明史》告竣之际,清高宗下旨仿《资治通鉴纲目》编辑《明纪纲目》,乾隆十一年成书。乾隆四十年(1775年)高宗觉得《明纪纲目》考核不够精当,又诏修明史:“《明史》内于元时人、地名,对音讹舛,译字鄙俚,尚沿旧时陋习,如“图”作“兔”之类,既于字义无当,而垂之史册,殊不雅驯。„„《明史》乃本朝撰定之书,岂可转听其讹谬,现改办《明纪纲目》,著将《明史》一并查改,以昭传信。”,复命查缴原颁之书,谕协办大学士英廉等“将原本逐一考核添修,务令首尾详明,辞义精当”,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明史本纪》24卷成,被称为“明史本纪新刊本”,世罕知之,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明史》全书勘定成,并入《四库全书》。
有说法指出在《明史》定稿之后,清廷当局焚毁了大量明代的原始史料。目前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保存的明代档案只有3620余件,所保留了几乎都是明末天启、崇祯两朝的,明初和中期的档案都没有,乾隆时期销毁的明代书籍光是以“明”字打头的被列为禁毁的书籍就接近一百五十种,另有以“皇”字开头的许多明朝书籍也被禁毁。
付梓
朱笔批改过的万斯同《明史稿》(《明史》底稿之一)。因政治需要,正史编纂过程中的篡改不可避免
清廷虽下令开馆编修《明史》,但是明史馆一向结构松散,一般官员多为七品官,虽地位清高,但俸禄不多,因此常有开脱出缺的情况发生,编修人员也不一定每天到史馆报到,亦常因其它“外务”而中断,清廷对此并不严加管控,只视为新朝笼络中原士人之举。顺治九年(1652年)傅维鳞曾描述当时“事既简静,偃息多闲”“悲岁月之流迈”“止类编实录”“所纂不过二十余年,止类编实录,不旁采,工无庸多”。
康熙帝亲政后,政局尚未稳定,他曾说:“朕听政以来,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三大事,夙夜廑念,曾书而悬之宫中柱上。”三藩之乱平定后,目标又转至河务与漕运,对于《明史》的修撰仍非首要迫切。《明史》初稿大部份成于万斯同之手,所有史官撰写的初稿都送他复审,均无一差错,斯同为《明史》可谓耗尽了毕生的精力,“修故国之史以报故国,愿成一代之史以报先朝”。钱大昕说:“乾隆初,大学士张公廷玉等奉诏刊定《明史》,以王公鸿绪《史稿》为本而增损之,王氏稿大半出先生(万斯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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