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2023-04-08 23:09:20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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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考核细那么

1、在院党委领导下,主持宣传教育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行政的有关指示精神,布置有关工作务,并组织、协调、检查、催促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未履行职责的酌情扣2-5分;

2、负责全院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政治方案,安排学习资料和辅导,检查学习进度和效果,了解分析教职工的思想倾向,探索新时期思政治工作的特点,总结经历,提出工作意见,及时向院党委汇报,未履行好职责的缺一项扣1分;

3、负责牵头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对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展总体部署,协同职能部门作出详细方案并组织实施,无方案、无实施的每项扣1分,实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上级单位批评的酌情扣2-5分;

4、负责文化建立标准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催促工作的完成,加强校园宣传阵地的建立、引导与管理,全年办宣传专刊6期,每少一期扣1分,校园文化建立标准成效不显著的酌情扣1-2分;

5、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师德建立,工作不到位的的酌情扣1-3分; 6、负责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围绕党和政府以及学院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以及重大节日、庆祝日等做好筹划宣传工作工作不到位、不落实,每缺一项扣1分;

7、负责对外宣传导向的把关和对内各种报刊、各部门网页的监视工作,未履行职责造成负面影响的酌情扣3-5分;

8、积极探索高职办学规律,为学院开展提合理化意见、建议,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未履行职责的酌情扣1-3分;


9、负责全院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筹划工作,未完成或完成不够好的一次扣2分;

10、负责学院统筹工作,完成党委和院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未履行职责的酌情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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