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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窦娥冤》的悲剧主旨(一)
摘要]《窦娥冤》的主题历来被认为是反封建,本文从作品的人物形象和关汉卿对原型的创造两方面剖析作品主题,窦娥的形象是按封建文化的形象设计而成的,她的宿命论、贞烈观和只知尽义务的孝便是明证。关汉卿通过这对原型的加工,着重表现善良弱小百姓与强大黑暗势力之间的冲突,揭示窦娥悲剧的社会根源。可以认为,《窦娥冤》的悲剧主旨是人性的悲剧和社会的悲剧相交织。
关键词]《窦娥冤》封建文化悲剧
《窦娥冤》是关汉卿杂剧中最出色的代表作。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中认为它“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①”。关于这篇作品的主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说它“有力地抨击了封建社会的黑暗、窳败的政治,异常强烈地表现了长期遭受压迫的人民群众的反抗情绪②”。郭预衡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史》则认定它是表现“对传统的封建制度以及维护这个制度的思想、道德、习俗表示抗争③”这个主题。总之,学术界大都认为这部作品的主题是反封建。对这个学术界比较笼统的看法,我不敢苟同。本文拟从作品的人物形象和关汉卿对原型的创造两方面剖析作品主题,从而揭示《窦娥冤》的悲剧实质。 一
文学作品是通过其描写的生活和塑造的艺术形象来表现主题的。分析《窦娥冤》的主题就应由此入手。这部作品反映的内容是窦娥与张驴儿、桃杌的冲突。张驴儿这样的恶棍流氓和桃杌这种贪官污吏的产生,固然与封建社会有关,但他们毕竟不是封建社会的化身,何况封建制度对他们也是严惩不贷的。只有在封建社会秩序遭到破坏时,这些人渣才可能肆意横行而逍遥法外。因此,惩治流氓和贪官,从根本上说也是一种恢复封建秩序的努力,当然也体现了人民的某些愿望。我们不可简单地把这种行为看成是反封建的表现。窦娥反抗张驴儿和桃杌的行动,是一种善与恶的斗争,而不是反封建的表现。 如果再结合窦娥的形象作一些分析,这个看法就会显得更清楚明了。窦娥的抗争举动依据的思想武器是封建礼教对它灌输的“三从四德”。她身上带有浓厚的封建意识,她的悲剧性格是封建文化道德塑造而成的,这主要表现在对命运的逆来顺受、贞节和孝的思想行为上。 七岁的窦娥被生父窦天章以四十两银子为代价,卖到高利贷者蔡婆婆家做童养媳。可是还不到二十岁,她就与婆婆一道守寡了。经历了幼年失母、少年离父、青春丧偶的窦娥,在遭受深重苦难时询问道:“满腹闲愁,数年禁受,天知否?天若是知我情由,怕不待和天瘦④”显然,她独守空房,对“长则是急煎煎按不住意中焦,闷沉沉展不彻眉尘皱”死水般的生活是哀怨的。但她把这种悲惨遭遇归结为“莫不是八字儿该载着一世忧?”“莫不是前世里烧香不到头,今也波生招祸尤?”认为今生苦难是前世注定的。这是典型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在《论语·季氏》里告诫人们要敬畏天命:“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后世儒家紧步其后尘,把知命、畏命、安生立命当作共有的人性要求。这样,命定观念在中国也就影响深远,它让人消极处世,顺时而处,随遇而安,消蚀了人掌握自身命运的愿望,把人变成了天命的奴隶,导致人性萎缩。窦娥在悲剧命运面前,没有想到改变现状,她为了脱离苦海,情愿逆来顺受,尽孝守节:“劝今人早将来世修,我将这婆侍养,我将这服孝守,我言词须应口。”一副活脱脱对天命小心敬畏的神态。 有的学者列举窦娥在第三折里唱的曲词,即(正官·端正好)“怎不将天地也生埋怨!”(滚绣球)中“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以此断定窦娥不信天命,“是她对封建秩序所表示的怀疑⑤”,这种说法值得推敲。其实,窦娥在这里怨天恨地只是一种愤怒感情的抒发,窦娥这样一个安分守己的善良女子,竟遭冤刑,不能不产生一种“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屈原式怨愤。还有窦娥指责天地昏庸糊涂,并不意味着她不信天命,说明她还是承认有天地这样一个神在,她临刑前发下的三桩誓愿就是明证,并坚信“若没些
儿灵圣与世人传,也不见得湛湛青天。”她的天命观并没有动摇。在这里,不管老天是糊涂得善恶颠倒、贤愚不分,还是清醒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都统一于窦娥主体意识丧失的精神状态,既然一切皆由命定,皆天数,那么希求脱离人世苦海,只能借助于超现实力量的实现,当然是一种虚幻的实现。这种宿命论式的心理也是我们民族文化心理特质。 封建文化塑造窦娥另一个性格是贞烈观念。面对流氓张驴儿父子的逼婚,蔡婆婆无奈只好顺从,而窦娥则坚决不从,这是她倔强个性的闪光,是对自己人格和尊严的维护。在张驴儿诬陷窦娥毒死其父并以此来要挟时,窦娥仍大义凛然地严辞拒绝。不过,我们也应看到,促使她反抗张驴儿的道德力量来自封建礼教的贞烈观。豆蔻年华的她想的是:“我一马难将两鞍,想男儿在日曾两年匹配,却教我改嫁他人,其实做不得。”极力克制人的自然本能的要求。虽然她曾有过空房难守的感叹,却始终恪守“一女不嫁二夫”的戒律,从未想到也不敢想寡妇再嫁的事。她不但是贞节观的自觉遵守者,还是这种思想的维护者。她对婆婆“妇道”的动摇进行指责:“婆婆也,怕没的贞心儿自守,到今日招着这村老子,领着个半死囚。”并用“黄金浮世宝,白发故人稀”非议她婆婆的行为,极力用“妇无二适之文”的妇道坚定其婆婆的封建礼教立场。我们不妨这样假设,假如窦娥不是面对张驴儿,而是碰上怜香惜玉如贾宝玉那样的英俊少年,同样也会被拒之门外。因为再嫁对窦娥来说,是奇耻大辱。
这是一种扭曲的人性。自宋代二程和朱熹对贞烈态度加严后,夫死守节,差不多成为每个妇女应尽的义务。但即使是提倡“饿死事小,失节是大”的程颐在家族面前也会恢复一点人性。程颐的甥女丧夫后,程怕胞姐过于伤心,遂即迎甥女归家,后再嫁他人。他不恪守自己倡言的信条,说明他也知道节烈观违背人性。窦娥自觉抵制正常欲望。从某种程度看,这种悲剧烈似法场屠戮。
关汉卿着力描绘的窦娥性格是孝。在《窦娥冤》第一折里,我们看到,窦娥虽遭年幼失母、少年离父、青春丧偶等一连串的人生打击,但她想的是“我将这婆待养,我将这服孝守,我言词须应口。”她活着仿佛就是为了尽孝。她劝阻婆婆再嫁,既是出于封建礼教的立场,也是出于对婆婆的关心:“我替你到细细愁:愁则愁兴阑珊咽不下交欢酒”。在大堂下被打得皮开肉绽,她没有屈服,当昏官要打她婆婆时,她却忙说,“住住住,休打我婆婆,情愿我招了罢。”宁可冒被杀的危险,也要尽力保护婆婆,表现她性格的善良。在她被押往刑场的路上,她请求绕道走后街,不要走前街,以免被她婆婆看见,这样好减轻她的痛苦,写出悲剧主人公的心地高洁。冤案平反以后,她想的不是自己,不是官居要职的父亲,而是那个曾和自己相依为命,眼下年老衰迈、无依无靠的婆婆。她嘱咐父亲收养她婆婆。她这种温顺、善良、孝顺的品格,千载之下尤令人动容。这样一个温顺的人,却无端地被社会黑暗势力蹂躏而死,悲剧也具有了撼动人心的力量。
孝是美德,然而过分的孝也是一种人性的悲哀,窦娥所体现的牺牲精神便是如此。封建社会,孝与不孝,既是伦理问题,又是法律问题。在古代,一方面通过行政表彰孝,对孝子孝女摇着甜蜜的橄榄枝,另一方面又用刀剑惩处不孝之人,不孝是“十恶不赦”之罪。在教化和屠刀的强制下,孝终于积淀为中国人普遍的伦理精神。子女在这种文化气候中,被训练成循规蹈矩小心敬畏的义务型人格,没有个体意识。这种礼教对女性要求尤严。《仪礼·丧服》中最早规定“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限定了女子终身处于卑贱的地位。在《礼记·昏义篇》有所谓“妇顺者,顺于姑舅,和于室人”的说法,并要在出嫁之前三个月“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亦即“四德”。班昭的《女诫》是“女四书”之首(其他三部是唐宋若莘《女论语》、明成祖的徐皇后《内训》、明刘氏的《女范捷录》,这几部都是女人写的,由此可见封建礼教毒害之深),对“三从四德”进行详尽阐述。其中有所谓“曲从”,就是公婆的意愿,不管对否都要俯首贴耳,不可失其欢心,否则就可能被丈夫遗弃。窦娥为了“孝”,竟献出宝贵的生命,这更是一种悲哀。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窦娥的形象是按封建文化的形象设计而成的,她的宿命论、贞烈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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