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海中星志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违规情况的通报

2022-11-06 15:29:55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海中星志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违规情况的通报》,欢迎阅读!
中星,志成,建设厅,四川省,上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海中星志成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违规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5.04.21

【字 号】川建勘设科发[2015]336 【施行日期】2015.04.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海中星志成建筑设计有限公

司违规情况的通报



川建勘设科发[2015]336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加强省外入川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省外入川企业的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2015415日下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川建发【20146


号)对上海中星志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动态核查。现将该企业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1、企业无固定的办公地点,验证登记的办公场所无法证实使用并开展业务工作。

2、企业无法提供现场办公人员( 12人)履职到岗的相关证明,如单位无法提供员工工资清单、社会保险清单、劳动合同等。

3、企业入川验证登记提供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实,也没有到登记部门做相应变更登记。公司验证登记证上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612号)与现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1812层)不一致。

上述行为违反《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川建发20146号)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我厅拟决定收回上海中星志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入川验证登记证书,并在1内不予受理其入川验证登记。企业接到本通报后可依法申诉、澄清有关事实。在我厅作出行政决定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421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7Qox.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