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级公共管理硕士MPA单证专业学位0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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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3公共管理硕士(,单证)专业学位研究

生缴费须知



各位公共管理硕士()新生:

再次祝贺您!

现将我校2013级公共管理硕士(,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缴费方式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1、柜台缴费:(适合浙江省内除宁波地区外的新生) 为方便缴费,我校采用浙江省农行柜台缴费方式缴费。

您在浙江省内(宁波除外)中国农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凭“学生学号"即可缴费。缴费时先告知网点柜台“交浙江师范大学学费”及学号,在查询缴费金额并仔细核对后将款项交入浙江师范大学缴费库。缴费后,请妥善保管“缴款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以备报到及查询之用。

学号见《录取通知书》备注信息栏。示例:203221* 2、网上银行缴费:(适合宁波的新生)

请登录浙江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点击“网银缴费”(限农业银行网银),按步骤缴费即可。(点击后登录用户名与初始密码为本人学号)

二、收费标准:(单位:元)

学院、专业 法政学院

在职

公共管理硕士()

所有费用原则上一次性缴清;若分两次上缴可按第一年60,第二年40%比例缴清(如分两次缴纳,请告知银行柜台不要输入收费年份)。第一年学费未缴清者,不能取得学籍。

三、缴费时间

¥3000000

不收

¥00000

学习方式

培养费

代管费

应缴总额


公共管理硕士()学员应在423日前到当地农业银行柜台缴费或者网银缴费.凭“缴款凭条"报到,所有发票在报到后统一发放。

如有疑问请与教育中心(0)计划财务处(3)联系。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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