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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及发展趋势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问题,而我国虽然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面,制定众多规范性条例,初步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但是仍未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仍很窄,因此我国不仅要立法强制执行,还要在资金管理、扩大覆盖面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的伟大改革,使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开始转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包括市场的自由竞争、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完善的社会保障。而完善的社会保障是使得整个市场经济得以顺利有效进行的必要条件。对促进社会改革、保持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因此必须进行改革,使之能够促进和维护市场经济的发展,加速实现国民经济的现代化,保障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13亿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世界的进步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史仅仅60年,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我国开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构,我国先后有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7年国务院发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1990年国务院《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提高三条保障线水平等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同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000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2003年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工伤保险制度。截止2005年3月底,全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554万。全国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270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人数为9238万人,参保退休人员为3470万人。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0441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411万人。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7009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29万人。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参保人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但由于各种立法、资金来源少等原因,还有很多方面亟待完善。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障制度法律建立严重滞后。从1883年德国建立《疾病社会保险法》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在世界各国逐步建立起来,但是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覆盖全面的《社会保险法》,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并不能解决社
会保险的诸多问题。社会保障资金来源虽然越来越丰富,但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做保障,导致资金出现亏空,巨大的账务负担未来二十年估计达到我国GDP的30%到60%。
2.社会保障管理资金混乱。在养老保险方面,除大量企业逃避参保外,目前较为普遍的问题是提前退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等。在失业保险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难以有效甄别参保人员尤其是登记失业人员的实际就业状态,造成了己经重新就业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象。
3.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且难以扩大。目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 从人员构成看,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只占总数的。大量涌现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的现象十分严重。
三、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趋势 1、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主要的经济社会制度,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发展来看, 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以国家立法为基本前提, 并依靠法制来保证实施。为了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程,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因此,必须由国家的立法机构制定社会保障法律。
2、养老保险制度要进行根本变革。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最本质的问题是为了支付部分老人才能享受的高退休待遇,不得不向用人单位征收20%以上的高额社会统筹缴费,重要的是迫使私营企业职工、个体从业人员、非正规就业人员等更需要社会保障的人群望“保”却步,被排除在制度之外。退休人员享受的退休费本应当只是基本生活费,而目前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支付的高待遇对于相当多的退休人员来说,超出了其基本生活需要。如果不从根本上改革养老保险基本制度,很难走出高待遇、高缴费、扩面难的怪圈,也就无法体现社会公平、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此,必须改革国家基本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的制度结构。
3、医疗保险要适应就业格局变化,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事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以及国家稳定的大局。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从保障方式、待遇水平、管理方式等方面也是按照正规就业单位设计的,难以适应各类人员多层次的保障需要,因而难以适应就业多样化的格局,尤其是不能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需要。由于就业格局发生了重要变化,医疗保障必须适应这一变化趋势,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法劳动社会保障法制司.社会保障常用政策法规[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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