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

2023-01-06 21:09:4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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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返校复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校园内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 2021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的通知(皖教秘﹝202196 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做到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院系负责落实晨、午、晚检和“一日三报告制度。各单位负责人和辅导员要对所属师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师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师生,负责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疫情报告人和疫情报告方式。 1.学校疫情报告人由周飞副校长担任。 2.内部报告方式:

1)教职员工向所属二级单位报告,二级单位向学校报告报告 2)学生向辅导员报告

3)各单位汇总后均向学校报告报告 3.外部报告方式:

学校疫情报告人分别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三、学校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学校

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教职工及学生健康情况;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等新冠肺炎疫情时,需2 小时内报告。要求做到: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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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辅导员(各单位负责人)、部门疫情管理员—校医院—当地疾控中心、学校防控办—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五、疫情报告按内容。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疑似新冠疫情,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

(患者、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六、按照属人管理、分工负责、联防联控的具体要求,有关部门和院系要按照错峰、错区域、错层次的工作要求,结合返校工作方案,负责返校人员的管理掌握师生返校时间、交通工具等相关情况,有序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分批分类返校,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报告有关情况。

七、所有从湖北和国外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每日早中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疫情期间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并在学校隔离点隔离观察,由校医院每日做好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查房登记,隔离期间发现异常,立

即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报告、处置。

八、每日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九、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有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十一、在同一班级,1 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学生(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呕吐、腹泻黄疸等),学校疫情报告应当在 2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十二、严格病例登记,校医院要对就诊的发热病人进行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在班级、发病日期、症状、联系方式、是否就诊及医院检查结果、治疗过程、登记人、辅导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师生所在院系、学校防控办同时追踪学生检查结果并做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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