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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 2级 答辩评审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按通知要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达答辩现场。到达时间:上午8点钟,下午1:30。因未及时到达答辩现场而耽误答辩的考生,将按照缺考处理(答辩时间、地点、顺序以准考证上的为准)。2013年11月24日(周日) 西安止园饭店(南门)地址:青年路111号 西安止园饭店(北门)地址:莲湖区药王洞60号
二、答辩开始后由工作人员在答辩室门口宣读准考证号码,考生在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后方可进入,未答辩考生应在指定区域内等候,严禁大声喧哗,完成论文答辩的考生应尽快离开答辩现场。
三、论文答辩每3人一组,先各自陈述论文主要观点,然后由专家提出问题,论文陈述完毕后再依次回答问题。 四、答辩的主要程序和要求
(一)答辩由评审委员会主席主持,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二)答辩人作简短自我介绍,陈述论文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陈述论文时不允许答辩人携带论文、教材及其他参考资料。
(三)评审委员提问(每个委员一般提1-2个问题)。
(四)答辩人进行口头答辩时应简明扼要,陈述准确,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五)论文有抄袭、雷同及格式不符合要求者,按零分计算,不准予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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