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2023-01-05 10:08:26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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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3C认证



“CCC”或“3C”(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即“中国强制认证”。作为国际通行做法,它主要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与公共安全的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和发布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以《产品质量法》、《商检法》、《标准化法》为基础建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对象涉及人体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产品。国家认监委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授权,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四个统一”的原则建立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拟定、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并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对外发布。指定的认证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具体产品的认证业务,向获证产品颁发CCC认证证书;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列入《目录》内产品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对那些列入《目录》内的产品并且没有获得认证的,不得进入行政区域内。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医疗器械产品)

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 乳胶制品(共1种) 橡胶避孕套



可免于办理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范围有哪些?

1)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产品;

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3)根据外贸合同,专供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 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零部件;

5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况的产品


对于符合第23项,企业可到各直属局或国家认监委办理,符合其它各项的到国家认监委办理

中国为什么建立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着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尤其突出的是国产品和进口品存在着对内、对外两套认证管理体系。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国内产品和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安全认证并强制监督管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进口商品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这两个制度将一部分进口产品共同列入了强制认证的范畴,因而导致了由两个主管部门对同一种进口产品实施两次认证、贴两个标志、执行两种标准与程序。随着我国加入WTO,根据世贸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要求我国将两种认证制度统一起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四个统一”,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同时,为完善规范中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解决政出多门、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离的问题,使之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经济和贸易发展服务。2001年新成立的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建立了新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我国建立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的。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什么特点?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具有以下的特点: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使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是什么?

新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CCC”标志。

为什么说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与国际接轨的?

四个统一实现了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遵循了WTO/TBT国民待遇原则。 强制性产品认证遵循国际认证通行准则,认证制度的建立和运作、认证/检测/检查机构的运作和认证实施规则程序皆遵循ISO/IEC有关国际指南和标准。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模式是什么?

强制性产品认证模式,依据产品的性能,对人体健康、环境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特性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等原则予以确定。强制性产认证适用以下单一的认证模式或者若干认证模式的组合,具体包括:设计鉴定;型式试验;制造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核;获得认证的后续跟踪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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