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换证申请书

2023-01-09 20:17:15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换证申请书》,欢迎阅读!
换证,民办学校,申请书,办学,许可证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换证申请



筹设民办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申请书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特申请筹设民办___________学校教育机构)请予批准。申请人___(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附:1.申报告2举办者的有关材料。3资金、校产方面的有关材料。:1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筹设民办学校申请书必须向有审批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民办教育促进法》11条对此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关于审批权限的具体规定,一般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来设定。各地的规定大同小异,比较一致的规定是:1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和师范类、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审批;2实施学历教育高等职业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备案;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中等专业学校和实施非学历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4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和实施非学历教育的中等教育机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5)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由县级人民政

1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但市辖区范围内的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6小学幼儿园和初等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7)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但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对涉及多个办学层次的民办学校的设立申请,由与较高办学层次相应的人民政府教育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并由审批机关按照前款规定的权限在法定时限内分别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2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zEvG.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