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的关系

2023-03-09 01:08:1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的关系》,欢迎阅读!
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关系
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的关系

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是中国民法体系中最重要的两个部分。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有助于民法体系的正确建构和使用,可以说是形成与完善民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民法总则是中国民法体系的基础和总体规定,它是我国著名的法律学家张贤庆先生拟定的,于198652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198971日正式实施。民法总则有其独特的结构设计,即以法的实体关系为中心,分为权利部分和义务部分。其特点为:一是明确法律的分类原则和司法解释原则;二是确定了民法典现行法有效性的标准;三是把民法典与国家法条款、政府法律文书和民事交易完美地结合起来;四是明确了民事行为实施的前提条件和要件;五是强调了法律赋予个人权利和义务;六是确定了民法典适用范围;七是确定了法律解释和司法运用技术;八是确定了民事司法担任起判断的最重要法律准则;九是明确了民事诉讼的本质;十是尊重行政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原则。 民法通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民法总则中法律实体关系的绝对定义,即“权利和义务是民法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二是以民法典作为我国民法体系的基本结构,明确了主要原则、参照法、普遍原则以及程序性原则等;三是全面规定了民法的各方面,以“法人与个人、个人与个人、法人与法人”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四是与民法总则相衔接,规定了民法的实施和司法解释;五是联系所有民法系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民法体系。 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在中国民法体系中互相补充与协调,共同推进民法制度的发展完善。民法总则为民法典的建构和完善提供了总体的指导和规范,通过对法律体系的分类原则,确立民法典的有效性标准和具体内容,使法的规则定位更加明确;而民法通则则是具体规定了民法实体关系的绝对定义,在引入民法典面前,它为民法制度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参照物。

总之,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是中国民法体系不可或缺的支撑,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有机的、紧密的:民法总则提供总体指导和规范,民法通则作为民法总则的具体实施,将民法总则的总体要求落实到具体细节,充份促进了民法架构的正确建立和完善。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z4s4.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