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华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11-12 01:16:21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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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华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保证招生工作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对口升学专科及五年一贯制和“3+2”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XXXXXXXXXX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1XXXXX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校长 裴忠泽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XXXXXXXXX1XXXXX 邮编:


XXXXXXXXXX

址:XXXXXX

话:0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招生部门负责人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 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发展情况,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分专业招生计划。五年一贯制和“3+2”转段计划按照教育厅文件精神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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